濮陽一男子花30多萬,與二婚女子結婚,十幾天後女方離開!女方母親:剛結婚就要彩禮錢,答應撫養孩子卻連學費都不願意交…

近日快速,濮陽範縣的吳先生求助@小莉幫忙,稱自己花30多萬娶了個媳婦,可十幾天後對方就消失了……

吳先生表示,自己是離異單身,2024年底經媒人介紹認識了一位離異帶娃的女士,兩個人情投意合,相處兩個月就開始談婚論嫁了快速

吳先生稱給了女方6萬6的見面禮,16萬6的彩禮,買三金花了4萬2,手機花費6000多元快速。2025年1月份兩人舉辦了婚禮,但沒有領取結婚證,原因是女方要等到買了房子後再領。在這之後兩人共同生活了十幾天,吳先生就選擇外出打工。隨後,女方也離開老家,就再也沒有回來過了。“剛開始她還接電話,後來電話都不接了。”吳先生希望能找女方要個說法。

對此,女方母親回應:剛結婚沒幾天,男方就向女兒索要彩禮錢快速。並且當初男方答應會撫養孩子,但是當需要交學費的時候,夫妻二人因此吵架。一直到年前臘月二十八,男方和他的父親一起來到女方家,提出了退彩禮的要求,根本沒想著好好過日子。

但男方卻不認可該說法:最後也給女方孩子交了學費快速,動用彩禮也只是想貼補家用……

對於女方是否還想繼續與吳先生生活意識,其母親表示:沒法過了,彩禮該退多少退多少快速

席軍旗律師認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僅舉辦了婚禮同居,不構成合法的婚姻關係快速。依據《民法典》及司法解釋的規定,男方以結婚為目的給付的彩禮,未達成法定結婚目的,應當依法返還,具體返還比例需要結合同居時間、有無子女、雙方過錯及當地習俗來綜合認定。

來源 | 小莉幫忙 記者欣小莉 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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