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興精工子公司提起租賃合同糾紛訴訟,追討超1600萬元拖欠租金及違約金

深圳商報·讀創客戶端記者 穆硯

3月19日晚間,蘇州春興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興精工”或“公司”)釋出關於控股子公司提起訴訟的公告租賃。公告稱,其控股子公司仙遊縣元生智匯科技有限公司因租賃合同糾紛,對深圳市好運鳥實業有限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拖欠租金超1203萬元及相應違約金416萬元,案件已獲法院立案受理。

公告披露,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仙遊縣元生智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生智匯”)於近日收到仙遊縣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租賃。元生智匯因與深圳市好運鳥實業有限公司的租賃合同糾紛,向仙遊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已被立案受理。

2023年3月31日,原告與被告簽訂《裝置租賃合同書》;2023年4月13日,原告與被告分別簽訂《裝置租賃合同書》《辦公傢俱IT裝置租賃合同書》;原告與被告簽訂《宿舍租賃合同書》《廠房租賃合同書》租賃

2024年1月1日,原被告簽訂《解除協議》,一致同意解除上述5份租賃協議,經雙方結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被告尚欠原告租金12035397元租賃。但被告至今未支付尚欠的租金,同時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產生了暫計至起訴之日的違約金4168130.19元。

綜上所述,原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22條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特提起訴訟,懇請法院依法判決支援原告的訴求租賃

原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12035397元;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暫計至起訴之日的違約金4168130.19元;本案全部訴訟費等由被告承擔租賃

公告稱,本次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亦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租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決訴訟、仲裁的累計金額已超過2024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00%,且最終判決結果存在不確定性租賃。若公司在相關訴訟、仲裁中敗訴,則可能需承擔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額外支出,或將會進一步加劇公司資金壓力;屆時若公司或子公司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相關款項,或將可能面臨被司法強制執行的風險,企業流動性風險也將隨之上升。為應對上述風險,公司正在積極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加強應收賬款催收、與相關方協商解決方案、最佳化資產結構等措施,以保障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和穩定性。

公告透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經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其他涉案金額小於100萬元的訴訟案件共計7起,涉案金額共計163.34萬元租賃

業績方面,春興精工2025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本期期末淨資產為負值、淨利潤為負值,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34000萬元至42000萬元,上年同期虧損19902.56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虧損31000萬元至39000萬元,上年同期虧損26025.01萬元;基本每股收益虧損0.3014元/股至0.3723元/股,上年同期虧損0.1764元/股;本會計年度末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28000萬元至-36000萬元,上年末為4863.49萬元租賃

審讀租賃:梁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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