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4月29日訊(通訊員 揚法宣 記者 陳詠)記者29日從揚州市中級法院瞭解到一起情節特別嚴重的侵犯著作權罪案,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權罪,除被判刑,並處罰金360萬元影視。
記者瞭解到,2022年2月至2024年6月,被告人谷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架設伺服器,搭建影視劇集網站,利用網路下載《慶餘年2》《與鳳行》《流浪地球2》《熱辣滾燙》《Cold.War II》等未經授權的影視作品,並將其上傳至上述伺服器、網站進行資訊網路傳播影視。透過開設的多個淘寶網店收取會員充值費以獲得觀看高畫質影視劇許可權的方式進行非法獲利,累計收取會員充值費用440餘萬元,非法獲利350餘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谷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透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影視。根據案件事實證據及相應情節,以被告人谷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360萬元的刑罰處罰。
法官點評該案稱,網路盜版憑藉低成本複製與高效率傳播,嚴重擠佔正版視聽作品的合法市場空間,嚴重損害創作者與權利人的核心利益影視。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打擊網路影視盜版、淨化文化市場環境的典型案例。法院透過精準認定與依法裁判,嚴厲打擊了“搬運—傳播—售賣”全鏈條網路侵權犯罪行為,充分彰顯了數字時代版權保護的司法力度,實現了對“資源獲取—平臺搭建—會員收費”完整侵權鏈條的有力懲處,為打擊規模化、產業化的網路盜版行為提供了典型範例。
法庭表示,該判決有效遏制了網路盜版對數字文化產業的侵蝕,有力維護了正版市場秩序,傳遞出“侵權必究、盜版必罰”的鮮明司法訊號,不僅淨化了網路文化市場生態,規範了視聽作品的網路傳播秩序,更為築牢數字文化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屏障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和行動指引影視。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