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週內,三所知名高校生物科學領域“傑青”因涉嫌學術不端行為被校內公開啟動調查論文。三篇受質疑論文均發表在國際知名學術期刊《自然》或其子刊上,涉腫瘤治療領域研究,其中一篇論文已被證實造假。
5月6日,同濟大學釋出“情況通報”稱,近日,針對網路上對我校教師王某相關論文資料存疑的反映,學校成立調查組認真核查,並對涉及的學術問題進行評議論文。
情況通報顯示:“受質疑論文‘Human HDAC6 senses valine abundancy to regulate DNA damage’ 2025年1月在《自然》期刊正式發表論文。論文第一作者金某某,為我校高等研究院研究員;通訊作者王某,為我校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院長。”
針對此前網路上對同濟大學教師王某發表的相關論文資料存疑的反映,學校在4月16日釋出的情況說明顯示,已成立調查組,啟動調查程式論文。此次的情況通報顯示,透過查驗實驗資料、訪談相關人員等工作,確認該論文被質疑的14張圖表所涉實驗和資料由金某某完成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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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0張圖表涉及γH2AX免疫熒光染色實驗,在獲取和處理資料時,未對免疫熒光染色樣本的總細胞數和γH2AX陽性細胞數進行客觀計數,存在學術不端行為;1張圖表涉及一隻小鼠體重末位數字為“0”,記錄方式不規範;3張圖表涉及免疫印跡和斑點免疫雜交圖片顯示重複,存在誤用情況論文。王某對實驗資料和論文質量失察失管,未盡到通訊作者對論文資料真實性和可重複性等方面的應盡責任。
同濟大學同時認定,王某對實驗資料和論文質量失察失管,未盡到通訊作者對論文資料真實性和可重複性等方面的應盡責任論文。
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等,同濟大學決定,免去王某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院長職務,降低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兩級,取消其在崗位聘用、工資晉級、職務晉升、科研專案申報、評獎評優等資格24個月論文。解除金某某與學校高等研究院聘用關係。
這起備受科研界關注的學術不端事件早期是由社交媒體平臺知名UP主(粉絲數量超過180萬)“耿同學講故事”釋出影片提出質疑的論文。該名UP主近月來公開質疑的生物科學領域學者還有南開大學生命科學學院院長、遺傳學和細胞生物學教授陳某和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實驗研究部副主任、腫瘤免疫與靶向治療領域學者康某某。
根據相關高校官網資訊,王某、陳某、康某某均為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並均參與了教育部“長江學者”計劃論文。
無獨有偶,陳某、康某某被質疑涉嫌學術不端的論文也均屬於腫瘤治療領域,質疑緣由也均包括資料編造等論文。具體來說,這兩篇論文分別為陳某團隊2024年1月30日發表在《自然-癌症》上的有關透過LGR4靶向啟用結直腸癌鐵死亡以克服獲得性耐藥的研究(“Targeted activation of ferroptosis in colorectal cancer via LGR4 targeting overcomes acquired drug resistance”),以及康某某團隊2020年發表在《自然·細胞生物學》上,有關骨肉瘤的肺轉移新靶標的研究(“Chromosomal translocation-derived aberrant Rab22a drives metastasis of osteosarcoma”)。
5月1日和5日,南開大學和中山大學已先後啟動對前述兩篇論文及相關涉事人員的調查工作論文。
5月1日,南開大學官網釋出的“情況說明”顯示:“針對近日網路上對我校教師陳某發表的相關論文資料存疑的反映,學校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調查組,啟動調查程式論文。”
5月5日,中山大學學風建設辦公室在“中大發布”官微上也發文提出:“針對近日網路上對我校附屬醫院康某某相關學術論文圖片及資料存疑的反映,學校高度重視,現已正式啟動調查程式論文。”
一直以來,生物科學和醫學研究領域,尤其是癌症研究等熱門細分賽道,是國際科研界公認的學術不端“重災區”論文。
今年2月,國家衛健委印發的《加強醫學科研誠信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提出,力爭用3年時間,“下大力氣扭轉衛生健康領域存在的科研誠信不良風氣”論文。為此,該委加大科研失信行為懲處力度,同時拓展了問題論文主動監測範圍,加強外文期刊撤稿論文主動監測。
衛健系統外,對於發生在國際期刊上、有關自然科學(包括生命科學在內)領域的學術不端行為,也是科技部門的懲治焦點論文。
去年11月底,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部署開展學術不端撤稿論文專項整治行動,專項整治行動聚焦中國學者在自然科學領域國際期刊撤稿論文,對涉嫌抄襲剽竊、虛構偽造資料或影像、買賣論文、虛構同行評議專家及評議意見等行為,嚴肅開展調查和處理,並加強處理結果通報,強化警示震懾作用論文。此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近年來也持續加大對科研不端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並先後公開通報多起典型案件,這些典型案件同樣包括生命科學和醫學領域。
類似於前述同濟大學的處理結果,即強化對失信論文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的懲戒力度並對其實施有關職務、職稱、科技獎勵和專案申報相關的聯合懲戒,並非孤例論文。
根據國家衛健委4月釋出的“關於部分科研失信行為的公開通報(第一批)”,天津、山東等多地“大三甲”醫院的臨床專家,因其擔任通訊作者的相關學術研究被證實存在資料或圖片造假等,最終被取消5~10年內的科技獎勵、職稱晉升等申報資質,同時被追回所獲科研獎勵,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這些研究涉及婦科疾病、糖尿病、腫瘤治療等領域論文。國家衛健委還明確,對《工作方案》釋出後出現的科研失信行為者,從嚴從重處理,終身禁止承擔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
但從更根本來看,有業界觀點認為,學術不端事件頻發,不能簡單理解為少數人的故意違規,也應該反思人才評價的“指揮棒”及科研人員規範認知不足等因素論文。基於此,相關主管機關、高校及其他科研單位需要預防與懲治並舉,在堅持對科研不端行為“零容忍”的同時,還要進一步遏制學術內卷之風,深化“破四唯”(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改革。
國家衛健委在前述《工作方案》中也明確,進一步落實落細科研評價制度改革舉措論文。深入瞭解在人才評價、科技專案評審、行業獎項評定、醫療機構評估、職稱評聘中的論文使用情況,著重理清“破四唯”的難點及瓶頸。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