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江小軒)5月7日,廈門證監局公告,決定對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出具警示函法律。公告顯示,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在為紅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專案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存在多項問題。 一是查驗計劃未完全落實,未嚴格按照制定的查驗計劃對發行人的重大業務合同進行核查。二是查驗程式不充分,對發行人是否存在對外重大擔保事項,未與發行人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面談。三是筆錄製作不規範,未將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對外投資及任職情況的網路核查事項製作成查詢筆錄,部分專利授權與許可網路查詢時間與查詢筆錄中的查詢時間不一致。四是律師工作報告不符合規定內容,律師工作報告引言部分未列明律所證券執業律師人數。 廈門證監局認為,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上述行為違反了2007年《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天冊律師事務所創立於1986年,是中國著名的大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和長三角地區領先的律師事務所,在全國設有6個辦公室,分別位於杭州、北京、上海、深圳、武漢與寧波。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江小軒)5月7日,廈門證監局公告,決定對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出具警示函法律。公告顯示,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在為紅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專案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存在多項問題。
一是查驗計劃未完全落實,未嚴格按照制定的查驗計劃對發行人的重大業務合同進行核查法律。二是查驗程式不充分,對發行人是否存在對外重大擔保事項,未與發行人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面談。三是筆錄製作不規範,未將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對外投資及任職情況的網路核查事項製作成查詢筆錄,部分專利授權與許可網路查詢時間與查詢筆錄中的查詢時間不一致。四是律師工作報告不符合規定內容,律師工作報告引言部分未列明律所證券執業律師人數。
廈門證監局認為,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上述行為違反了2007年《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法律。
公開資料顯示,天冊律師事務所創立於1986年,是中國著名的大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和長三角地區領先的律師事務所,在全國設有6個辦公室,分別位於杭州、北京、上海、深圳、武漢與寧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