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誘少女拍下私密照片影片,“喜歡蛋仔的小姐姐”竟是34歲男子!其大量釋出“小學生處物件”帖子,目標就是未成年人

隨著網際網路觸角不斷向低齡人群延伸,一些未成年人在不具備辨別能力的情況下已經頻繁接觸網路世界小學。周某利用網路偽裝成未成年女孩,以“蛋仔派對”遊戲貼紙為誘餌交友,一步步引導未成年女孩傳送隱私照片及影片。2026年年初,經寶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2025年夏天,未成年女孩小美在某社交平臺一則帖子下評論自己畫的“蛋仔派對”卡通形象,那是她最喜歡的遊戲小學。很快,她收到一條私信。對方的頭像是可愛的卡通女孩,語氣溫柔地說自己也是“喜歡蛋仔的小姐姐”。

小美很開心,隨即點了回關小學。可她不知道的是,螢幕那頭並不是漂亮小姐姐,而是34歲的成年男子周某。

周某的偽裝並不複雜,但足夠精準小學他註冊了多個平臺賬號,頭像都設為卡通女孩,然後大量釋出“小學生找閨蜜”“小學生處物件”等帖子,並在大量疑似未成年女孩釋出的帖子下留言“處閨蜜”“找網戀”。他的目標,是那些對世界充滿好奇、對社交充滿渴望的未成年人。

小美就是這樣落入陷阱的,共同的遊戲話題讓年幼的她放下了戒備小學

聊天從遊戲開始,漸漸轉向了別處小學。周某先讓小美“拍個樣子看看”,誇她“好看”“可愛”。被誇讚的小美沒有多想。接著,周某從網路上找來一些形象可愛的小學生照片發給小美,聲稱“這是小姐姐我本人的照片”。然後,他又找來一些裸照及裸體影片發給小美,要求小美也傳送身體私密部位的照片和影片給自己欣賞。“你也拍給姐姐看看,不然我就生氣了。”小美害怕失去這個陪她聊遊戲的“好朋友”,於是照做了。

2025年6月,某社交平臺安全團隊在巡查中發現周某的多個賬號存在異常互動模式,均在頻繁關注未成年女孩,且私信內容迅速向敏感方向引導小學。該社交平臺內部研判後認為,這極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

周某很快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小學。寶安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寶姐姐”團隊檢察官依法介入案件並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全面收集周某犯罪的證據。

不久後,寶安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周某提起公訴小學。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議,依法對周某作出上述判決。

2026年年初,經寶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小學

編輯小學:劉英鑾

一審小學:馬慧麗 二審:孫瑞永 三審:王桂林

來源小學: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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