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
湖北武穴市兩所中學的鮮肉供應商,因無法及時提供當日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公司負責人用軟體偽造疫合格證明78份,案發後被刑拘中學。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這起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刑事判決書。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董某是湖北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學。2024年7月1日,湖北某有限公司與武穴某有限公司簽訂《供貨協議》,由湖北某有限公司向武穴某有限公司供應鮮肉類貨物,用於向武穴市兩所中學配送。
在為兩所學校配送鮮肉的過程中,因校方要求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必須隨每日配送的鮮肉一起送達,董某因其供應商無法及時提供當日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於是私自使用電腦軟體將此前獲取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版日期進行修改,前後偽造《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共計78份中學。
案發後,被告人董某自動投案,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已退還違法所得3萬元中學。
武穴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董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