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打嬰兒造型玩具來解壓?法律面前,暴力低俗不得通行

娛樂應有分寸,玩具當守本心法律。對暴力低俗及時叫停,不是扼殺創意,而是守住底線。“娜塔莎”的鬧劇,該收場了。

“養娃不如捏娃”“耐造抗揍”……近期,一款名為“娜塔莎”的解壓玩具在網路上火了法律。與其他可以揉捏的軟膠填充玩偶不同,這款捏捏樂被做成了嬰兒模樣,在多個社交平臺的出圈影片中,網友展示了對其進行摔打、注水、踩踏、針刺等破壞性行為。此外,部分售賣“娜塔莎”的商家釋出的廣告圖片還涉嫌色情“擦邊”(據5月19日新京報報道)。

解壓玩具並不是違禁品,但當它以嬰兒形象為模具、以暴力摔打為手段、以低俗畫面為包裝,我們就不能再把這種畸形的“解壓”方式當成無傷大雅的玩笑法律

法律紅線清晰明確,從不為暴力、低俗內容留有生存空間法律。民法典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將純真脆弱的嬰兒形象塑造成可隨意摧殘的發洩工具,直接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扭曲公眾認知。商家生產、銷售此類玩具,並引導使用者實施暴力行為,已經超出正常商業行為的邊界。而且,商家以色情“擦邊”內容在網路平臺營銷,也涉嫌違反廣告法。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玩具最容易對未成年人的價值觀、身體邊界認知造成誤導,潛在的不良影響令人擔憂法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路資訊分類辦法》已明確將“畸形審美、低俗惡俗文化”“違反公序良俗的價值導向”等內容納入管控範圍。法律法規層層約束,足以說明任何商家、平臺都不得以情緒解壓、創意營銷為藉口,汙染未成年人成長環境。

目前,已有部分學校明確要求學生不得將此類“不健康”玩具帶入校園,這也印證了其不容忽視的安全風險與心理隱患法律。但光靠學校的禁令遠遠不夠,壓力全給到商家和平臺也治標不治本。平臺或許存在稽覈鬆懈、流量縱容的問題,但它們充其量也只是銷售鏈條上的助推器。真正的始作俑者,是那些批次製造暴力低俗玩具的生產廠家。源頭不治,亂象難除。下架一個“娜塔莎”,遲早還會有“娜塔莎二號”粉墨登場。

監管部門應及時介入,對涉嫌違法的產品和營銷行為進行明確認定,嚴厲查處生產銷售畸形暴力玩具的企業,以及非法營銷的商家及平臺,推進全鏈條整治法律。至於今後如何防止同型別玩具“捲土重來”,是否可以考慮將嬰兒形象暴力化、低俗化的玩具納入禁止生產目錄,從生產端堵住漏洞?建議相關部門展開針對性研究。

娛樂應有分寸,玩具當守本心法律。對低俗暴力玩具及時叫停,不是扼殺創意,而是守住底線。法律不會因為暴力低俗披上“解壓玩具”的外衣就對它網開一面,對公序良俗的維護和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也不容鬆懈。“娜塔莎”的鬧劇,該收場了。

來源法律: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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