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
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
《海口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2026年修訂)》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新規全面最佳化了公租房保障體系,在收入標準動態調整、審批流程簡化、貨幣補貼申領、租金減免及退出機制等方面推出多項創新舉措,旨在讓住房保障政策更精準、更便捷、更溫暖地惠及廣大住房困難家庭租房。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貫徹落實《海南省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導則(試行)》等最新要求,並結合近年來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保障物件的新需求,我市對原有辦法進行了系統性修訂完善租房。新版《管理辦法》聚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在多個方面實現制度創新與服務提升。
收入標準“自動調”
保障範圍更科學
新《管理辦法》建立了收入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將申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條件直接與“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租房。
具體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或等於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單身居民則低於或等於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租房。
這一機制實現了保障標準隨居民收入增長自動更新,既避免了人為調整的滯後,也確保了政策的公平與可持續租房。
審批流程“大瘦身”
線上申請更便捷
新規將原來的“三審三公示”大幅壓縮為“二審一公示”: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核並公示,再由各區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復審,有效減少了審批層級,縮短了辦理時限租房。
同時,全面推行線上申請渠道租房。申請人只需透過海南省政務服務網或“海易辦”App即可提出申請,真正實現“資料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切實提升辦事體驗。
租金減免“暖人心”
特殊困難群體享優惠
新規實行差別化租金管理,對特殊困難群體給予明確減免:屬於本市城鎮戶籍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家庭、特困供養人員或本市城鎮住房救助物件的,免收公租房租金租房。同時,對符合條件的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物件,各區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租金減免,讓政策溫度精準觸達民生痛點。
特殊家庭“有認定”
展開全文
在家全職照顧者可不計收入
新規還填補了特殊家庭認定的政策空白租房。明確因需要在家全職照顧失能老人、重病患者或3週歲以下嬰幼兒的監護人,確屬在家監護不就業的,可不計算勞動收入,按實際收入確定,避免了“因照顧家人而無法申請保障”的困境。
房源籌集“更靈活”
多孩家庭可住更大戶型
根據新規,公租房可透過集中新建、配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戶型以單套建築面積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為主,其中高層、小高層原則上不超過70平方米租房。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多孩和家庭成員較多的家庭,可適當籌集戶型面積較大的房源,更好滿足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相關熱點問題答疑
問
哪些人可以申請海口市公共租賃住房租房?
答
需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戶籍條件(滿足其一即可)租房:
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範圍內常住戶口租房,並在該範圍內工作或居住;
具有本市戶口但不在主城區租房,在主城區工作或居住滿2年(低保、特困、住房救助物件不受年限限制);
無本市戶口租房,但與本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滿2年或個體經營滿3年,且繳社保滿2年、實際居住滿2年;
無本市戶口租房,但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簽訂2年以上合同,繳社保滿1年、實際居住滿1年;
無本市戶口且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在主城區實際居住滿5年以上租房。
2.收入條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單身居民≤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租房。
3.住房困難條件:在主城區無自有住房,或僅有一套住房且人均建築面積≤18平方米,且直系親屬無住房資助能力租房。
4.財產值條件:家庭人均財產值≤139,000元租房。
問
申請流程是怎樣的租房?
答
1.線上申請:透過海南省政務服務網或“海易辦”App提交;也可線下申請:向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單位/實際居住地)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租房。
2.初審公示:鎮政府(街道辦事處)10個工作日內稽覈材料、入戶調查,符合條件的公示10個工作日租房。
3.複核核准:公示無異議後,2個工作日內推送至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區機構3個工作日內稽覈並出具《資格確認回執》租房。
問
租金有哪些減免政策租房?
答
屬本市城鎮戶籍低保家庭、特困供養人員或住房救助物件的,免收租金租房。
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物件,由區政府結合實際給予適當租金減免租房。
問
哪些情況會被取消保障資格租房?
答
主要包括租房:
1.不再符合條件且經催告不退出的租房;
2.弄虛作假騙取資格的租房;
3.轉借、轉租、擅自調換公租房的租房;
4.擅自改變用途或破壞裝修拒不整改的租房;
5.從事違法活動的租房;
6.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居住的租房;
7.累計6個月以上欠租經催繳仍不繳納的等租房。
來源租房:海口市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