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租賃合同期滿 原有裝修拆不拆?

廠房租賃合同期滿 原有裝修拆不拆?

租方物業公司負責人送錦旗感謝社羣租賃

一邊是房東堅持按合同“恢復原狀”,一邊是租客訴苦“拆了就是浪費”租賃。在深圳寶安西鄉街道固興社羣,一樁因廠房租賃合同期滿引發的“拆與不拆”拉鋸戰,險些將雙方拖入訴訟泥潭。然而,一場由社羣調解委員會主導的“背靠背”對話,最終讓這場博弈化干戈為玉帛。這面寫著“為民維權辦實事 公正調解暖人心”的錦旗,近日被送到了固興社羣黨群服務中心。送旗的是租方物業公司,該公司負責人再三感謝社羣在化解廠房租賃合同糾紛中的辛勤付出。

僵局

物業公司對廠房裝修

房東堅持“恢復原狀”

這起糾紛的導火索,是租賃合同到期後的一項關鍵條款——恢復原狀租賃

今年初,轄區某物業公司與業主方(房東)的廠房租賃合同自然到期租賃。但雙方在“到底要不要拆”的問題上卡住了。

問題出在裝修上租賃。租賃期間,物業公司對廠房進行了裝修改造。物業公司認為,當初的投入提升了物業使用價值,強行拆除不僅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還會讓雙方都蒙受經濟損失。

而房東方面則秉持契約精神:合同白紙黑字寫明“合同期滿需恢復原狀”,既然租期已到,理應把廠房恢復成當初的模樣租賃

調解

給房東算兩筆賬

最終雙方達成共識化解糾紛

一邊是法律條文,一邊是現實利益,雙方各執一詞租賃。接到求助後,固興社羣調解委員會迅速研判,拿出了“背靠背”的溝通策略。

調解員先找到了房東,算了一筆“時間賬”和“損耗賬”:即便強制拆除,廠房內部的管網、地面、隔斷等經過重灌,是否會破壞原有結構?拆除產生的建築垃圾誰來清理?重新裝修到能出租的狀態,又要花費多少時間和成本?這實際上是一種“二次損耗”租賃

“恢復原狀”的初衷是便於下一輪出租租賃。既然物業公司的改造確實提升了物業價值,那麼“維持現狀”或許比“推倒重來”更符合市場邏輯。另一方面,調解員也引導物業公司理性看待資產折舊與契約精神。在算清“經濟賬”和“法律賬”後,雙方的態度逐漸軟化。最終,在社羣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核心共識:維持廠房現狀進行交接。一場險些訴諸法律、耗時耗力的商事糾紛,就在社羣層面畫上了句號。事後,租方物業公司負責人將一面寫著“為民維權辦實事 公正調解暖人心”的錦旗送到固興社羣黨群服務中心,再三感謝社羣在化解廠房租賃合同糾紛中的辛勤付出。

採寫租賃:南都記者 潘瑩瑜 通訊員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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