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倍輕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實際控制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來源菜譜:上海證券報

證券程式碼菜譜:688793 證券簡稱:倍輕鬆 公告編號:2026-034

深圳市倍輕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實際控制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菜譜

深圳市倍輕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倍輕鬆”)於2026年2月4日收到實際控制人馬學軍先生轉交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其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382026021號),因其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菜譜。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5年2月6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公司於2026年6月17日收到馬學軍先生轉交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其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6〕33號,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菜譜。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主要內容

馬學軍先生、俞宏壽先生、胡鋒先生、陳天明先生、宋利豐先生、黃榮香先生、胡雯女士菜譜

馬學軍、俞宏壽、胡鋒、陳天明、宋利豐、黃榮香、胡雯涉嫌操縱“倍輕鬆”股票一案,已由我會調查完畢,我會依法擬對你們作出行政處罰菜譜。現將我會擬對你們作出行政處罰所根據的違法事實、理由、依據及你們享有的相關權利予以告知。

經查明菜譜,馬學軍、俞宏壽、胡鋒、陳天明、宋利豐、黃榮香、胡雯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以下簡稱操縱期間),馬學軍、俞宏壽、胡鋒、陳天明、宋利豐、黃榮香、胡雯操縱“倍輕鬆”股票菜譜

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人員筆錄、相關協議合同、證券賬戶資料、銀行賬戶資料、交易所資料等證據證明菜譜

我會認為,馬學軍、俞宏壽、胡鋒、陳天明、宋利豐、黃榮香、胡雯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 下簡稱《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的違法行為菜譜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菜譜,我會擬決定:

一、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對馬學軍、俞宏壽、胡鋒、陳天明、宋利豐、黃榮香、胡雯操縱“倍輕鬆”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0,118,270.02元,並處以30,354,810.06元罰款,違法所得及罰款合計40,473,080.08元菜譜。其中,由馬學軍承擔11,841,924.02元(沒收違法所得承擔0元,罰款承擔11,841,924.02元),由俞宏壽承擔6,325,974.72元(沒收違法所得承擔2,531,623.46元,罰款承擔3,794,351.26元),由胡鋒承擔6,325,974.72元(沒收違法所得承擔2,531,623.46元,罰款承擔3,794,351.26元),由陳天明承擔6,906,069.42元(沒收違法所得承擔2,352,847.92元,罰款承擔4,553,221.50元),由宋利豐承擔4,023,021.25元(沒收違法所得承擔987,540.24元,罰款承擔3,035,481.01元),由黃榮香承擔4,750,115.95元(沒收違法所得承擔1,714,634.94元,罰款承擔3,035,481.01元),由胡雯承擔30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承擔0元,罰款承擔300,000元)。

二、馬學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8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七條的規定,對馬學軍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我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職務菜譜。對馬學軍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止交易措施,自我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上市或者掛牌的所有證券。

三、陳天明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85號)第三條第六項、第四條、第七條的規定,對陳天明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我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職務菜譜。對陳天明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止交易措施,自我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上市或者掛牌的所有證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聽證規則》相關規定,就我會擬對你們實施的行政處罰,你們享有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的權利菜譜。你們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經我會複核成立的,我會將予以採納。如果你們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我會將按照上述事實、理由和依據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1、本次處罰系實際控制人個人問題,與公司生產經營、資金無關菜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項經營活動和業務均正常開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以及《事先告知書》陳述的情況,公司判斷本次涉及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未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處罰最終結果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為準。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2、公司指定資訊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菜譜。相關資訊均以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菜譜

深圳市倍輕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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