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宣稱“降尿酸”“治牛皮癬”,馬大姐大健康板塊涉嫌踩踏法律紅線

央廣網北京7月17日訊息(記者 孫文軒)2026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啟動網路食品銷售虛假宣傳專項整治行動,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疾病預防、疾病治療等功能,是重點打擊的虛假宣傳行為法律

然而,休閒食品頭部品牌馬大姐旗下的大健康板塊——凱益康(北京)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日前因涉嫌虛假宣傳引發爭議法律

公開資料顯示,馬大姐品牌創立於1985年,歷經40餘年發展,從一家小型糖果作坊成長為橫跨糖果休閒、生鮮預製、大健康三大板塊的綜合性食品企業法律。2022年,馬大姐正式佈局大健康賽道,推出凱益康營養粉、金槍魚低聚肽複合片等系列產品。

普通食品宣稱“降尿酸”“治牛皮癬”法律,涉嫌踩踏法律紅線

在凱益康旗下山楂沙棘飲、決明子黑棗飲、人參茯苓飲、黃芪苦瓜飲、三七草莓飲等產品的包裝上,寫著“每瓶含250億活性菌”,廣告語則宣稱“多菌種發酵、讓腸菌群平衡”法律。在公司的介紹中,這些產品屬於“藥食同源創新”系列。

普通食品宣稱“降尿酸”“治牛皮癬”,馬大姐大健康板塊涉嫌踩踏法律紅線

凱益康旗下山楂沙棘飲、決明子黑棗飲等產品的宣傳物料截圖法律

然而,記者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僅查到凱益康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未發現任何保健食品註冊或備案記錄——這意味著該品牌旗下產品目前均為普通食品法律

普通食品宣稱“降尿酸”“治牛皮癬”,馬大姐大健康板塊涉嫌踩踏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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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僅查到凱益康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法律。”而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於2023年8月聯合釋出的《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非營養素補充劑(2023年版)》,“有助於調節腸道菌群”是國家明確批准的24項保健功能之一。普通食品宣稱“讓腸菌群平衡”,已涉嫌越界。

這一認定在執法實踐中已有先例法律。2026年7月13日,濱州市市場監管局公佈的典型案例顯示,有當事人在微店銷售普通食品“康源晨光益生菌複合固體飲料”時,因宣傳“平衡腸道菌群”“有助於調節腸道菌群”等保健功能,被依法作出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經銷商渠道的宣傳則更為激進法律。2024年2月,天津良品匠心科技實業有限公司獲得凱益康“金槍魚低聚肽複合片”產品的全國獨家經銷授權。在雙方合作的宣傳推文中,該產品被描述為圍繞高尿痠痛風問題,從“內節流”“外開源”“改善炎症微環境”三個角度進行控制,宣稱五天可使尿酸值從600降至400,從而實現“吃喝無憂”。

普通食品宣稱“降尿酸”“治牛皮癬”,馬大姐大健康板塊涉嫌踩踏法律紅線

凱益康“金槍魚低聚肽複合片”全國獨家經銷商天津良品匠心的宣傳截圖法律

在其它相關推文中還附有具體案例:“馬大姐食品合作企業的高管郝先生,自述有高尿酸、痛風病史,7月12日來公司總部做的尿酸檢測,結果為563,食用本品五天,7月17日複測,尿酸值降至327法律。”

普通食品宣稱“降尿酸”“治牛皮癬”,馬大姐大健康板塊涉嫌踩踏法律紅線

凱益康“金槍魚低聚肽複合片”全國獨家經銷商天津良品匠心的宣傳截圖法律

按照宣傳說法,該產品中的金槍魚低聚肽、酸櫻桃粉、芹菜籽提取物用於內抑尿酸,茯苓、薏苡仁、白茅根、玉米鬚用於洩濁利溼,薑黃、接骨木莓則用於活血止痛法律

普通食品宣稱“降尿酸”“治牛皮癬”,馬大姐大健康板塊涉嫌踩踏法律紅線

凱益康“金槍魚低聚肽複合片”全國獨家經銷商天津良品匠心的宣傳截圖法律

然而,該產品包裝上標註的產品型別為“壓片糖果”法律。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壓片糖果歸屬於普通食品(糖果製品),本身不具備任何保健或治療功效。即使是正規的“藍帽子”保健食品,也不能以降尿酸作為宣傳賣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

在良品匠心平臺的宣傳中,凱益康營養粉還被宣稱具有治療牛皮癬的功效法律。宣傳案例提到,2022年8月,許先生經人介紹接觸凱益康營養粉,一個月後牛皮癬出現好轉,頭頂部皮屑開始脫落減少,身上也出現不同程度變化。該產品同為普通食品,在該平臺上的售價為368元。

普通食品宣稱“降尿酸”“治牛皮癬”,馬大姐大健康板塊涉嫌踩踏法律紅線

凱益康“金槍魚低聚肽複合片”全國獨家經銷商天津良品匠心的宣傳截圖法律

就上述宣傳問題,記者多次致電馬大姐集團及凱益康公司,並透過電子郵件傳送採訪函,截至發稿均未獲回應法律

針對上述宣傳行為,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學教授鄧勇指出,普通食品既無藥品資質,亦無保健食品備案,宣稱“讓腸菌群平衡”“降尿酸”“治療牛皮癬”均屬違法法律。其中,“治療牛皮癬”直接觸及疾病治療功能紅線,違反食品與廣告領域的剛性禁令;“降尿酸”指向代謝指標干預,屬於變相疾病調理;“讓腸菌群平衡”則屬於調節人體機能的保健功能聲稱。三類行為統一構成虛假誤導宣傳,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按虛假廣告與違規聲稱保健功能雙重定性追責。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認為,當前消費者對食品功能化的需求持續升級,但企業創新必須以合法合規為底線法律。馬大姐旗下數款產品已明顯越界,食品企業不得超範圍宣傳產品功效。

從“降尿酸”到“控糖”法律,跨界轉型存隱憂

如果說凱益康在“調菌群”“降尿酸”“治牛皮癬”上的宣傳是赤裸裸地踩踏法律紅線,那麼馬大姐旗下另一子品牌“多谷時代”的操作,則遊走於更為隱蔽的灰色地帶法律

官方介紹中,這是一款“專注低GI/無糖產品”的健康食品品牌,產品包括無糖沙琪瑪、九黑九紅餅乾、穀物棒等法律

但線上上線下宣傳中,該品牌著力渲染“控糖”概念法律。線上宣稱“致力於打造‘養胃控糖友好、低GI輕負擔’的健康食品矩陣”,線下超市則直接打出“控糖新選擇”“控糖專區”等口號。

普通食品宣稱“降尿酸”“治牛皮癬”,馬大姐大健康板塊涉嫌踩踏法律紅線

馬大姐旗下子品牌“多谷時代”線上下的宣傳物料截圖法律

低GI(升糖指數)本屬於食品屬性描述,但“養胃”“控糖”等用語已逼近保健功能表述的邊界法律。鄧勇指出,“控糖”屬於干預血糖的功效類表述,不同於國標允許的“無糖、低糖”等營養含量標註,其暗含適配糖尿病人、調節血糖的疾病導向,屬於被禁止的宣傳內容。

從“多谷時代”的擦邊宣傳法律,到凱益康的涉嫌違法行為,一個核心問題浮出水面:誰該為這些行為買單?

關於責任劃分,鄧勇表示,品牌方作為生產商和商標持有人,是第一責任主體法律。若品牌方統一提供宣傳物料、透過官方渠道傳播,由品牌方承擔全部責任;若未盡渠道管控義務、放任經銷商違規宣傳,則承擔主要責任,並對消費者承擔連帶賠償。經銷商若私自制作違規宣傳內容,在門店或私域釋出,由經銷商獨立擔責;若明知宣傳違法仍配合實施,雙方構成共同違法,合併處罰。

在處罰標準層面,鄧勇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廣告違規可處廣告費3至5倍罰款,情節嚴重者處5至10倍罰款並可能吊銷營業執照;食品標籤及線下物料違規,可沒收違法所得及涉案產品,並處五千元至貨值十倍罰款法律。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並追責相關負責人。

有業內人士表示,凱益康的低資質生產、高功效宣傳模式,看似能為馬大姐帶來短期收益,實則可能消耗母公司四十餘年積累的“國民老品牌”口碑,給集團長期發展埋下隱患法律。這家老牌食品企業的跨界健康賽道之舉,究竟是轉型升級還是盲目冒進,仍有待市場與監管的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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