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論文工廠”,國家衛生健康委通報第五批學術造假

7月3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釋出《關於涉“論文工廠”嚴重學術造假行為調查處理結果的通報(第五批)》論文

涉“論文工廠”,國家衛生健康委通報第五批學術造假

國家衛生健康委對科研失信始終堅持“零容忍”,嚴厲打擊涉“論文工廠”嚴重學術造假行為論文。近期,按照統一部署,我委指導各地按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有關部門轉來的涉“論文工廠”問題線索進行了集中查處。現將第五批查處情況公開通報如下:

許某某(某市醫院)為通訊作者,楊某某(某市醫院)為第一作者,莊某某為其他作者,於2020年1月23日在Tissue &Cell期刊發表的論文“Macrophages affect immune inflammation and proliferation in benign prostatic hyperplasia via androgen receptor and CD40/CD40L signaling pathway”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許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楊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1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晉升、評優評先資格;3年內暫停招收研究生;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論文

對其他作者莊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1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論文

許某某(某市醫院)為通訊作者,楊某某(某市醫院)為第一作者,莊某某為其他作者,於2021年9月30日在International Neurourology Journal期刊發表的論文“Influence of Androgen Receptor Antagonist MDV3100 Therapy on Rats With Benign Prostatic Hyperplasia”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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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通訊作者許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楊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1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晉升、評優評先資格;3年內暫停招收研究生;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論文

對其他作者莊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1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論文

王某某(某大學附屬省立醫院)為通訊作者,鄭某某(某大學附屬省立醫院)為第一作者,吳某某、石某某為其他作者,於2021年1月25日在Renal Failure期刊發表的論文“miR-34b-5p promotes renal cell inflammation and apoptosis by inhibiting aquaporin-2 in sepsis-induced acute kidney injury ”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編造研究過程,代寫、代投論文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王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10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評優評先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鄭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10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評優評先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論文

王某某(某大學附屬省立醫院)為通訊作者,鄭某某(某大學附屬省立醫院)為第一作者署名的未發表的論文“MicroRNA-34b-5p promotes sepsis-induced acute kidney injury by binding LMX1B to inhibit HIGD1A tranion”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編造研究過程,代寫、代投論文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王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10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評優評先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鄭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10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評優評先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論文

朱某某(某省人民醫院)為通訊作者,黃某某(某省人民醫院)為第一作者,孫某、吳某某、趙某某為其他作者署名的論文“Acupuncture plus low-frequency electrical stimulation ameliorates muscle atrophy in mice with chronic kidney disease by increasing serum exosomal miR-34a-5p”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但並未發表,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朱某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5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2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黃某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5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2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孫某、吳某某、趙某某: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論文

邵某(某省人民醫院)為唯一署名作者的論文“Mns1 And Tekt2 Synergistically Facilitates High Glucose-Induced Myocardial Injuries”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但並未發表,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署名作者邵某:與前期在第三批通報的案件一至案件七、第四批通報的案件六及案件七合併處理論文。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終身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終止或撤銷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財政性資金支援、相關學術獎勵和榮譽;10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評審專家等資格;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晉升資格;5年內暫停招收研究生;記入科研誠信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及版面費資助。

肖某(某省人民醫院)為唯一署名作者的論文“miR-93 promotes diabetes retinopathy by inhibiting NEDD4 and SIRT1 levels through METTL14”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但並未發表,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署名作者肖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5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趙某某(某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某某醫院)為通訊作者,鄧某(某省腫瘤醫院)為第一作者,鄒某、蘇某某、王某某為其他作者於2022年7月17日在Clinical and Translational Oncology期刊發表的論文“Resveratrol inhibits TGF-β1-induced EMT in gastric cancer cells through Hippo-YAP signaling pathway”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代寫、代投論文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趙某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鄧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論文

對其他作者: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予以科研誠信警示教育論文

吳某某(某市第一人民醫院)為通訊作者,周某某(某市第一人民醫院)為第一作者,閻某某、陳某某、曾某為其他作者於2023年7月10日在Orthopaedic Surgery期刊發表的論文“ASPN Synergizes with HAPLN1 to Inhibit the Osteogenic Differentiation of Bone Marrow Mesenchymal Stromal Cells and Extracellular Matrix Mineralization of Osteoblasts”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吳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2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1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晉升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周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2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1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晉升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予以科研誠信警示教育論文

周某某(某市第一人民醫院)為通訊作者,吳某某(某市第一人民醫院)為第一作者,張某為其他作者於2023年2月9日於Neurological Research期刊發表的論文“The involvement of EGR1 in neuron apoptosis in the in vitro model of spinal cord injury via BTG2 up-regulation”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周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2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1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晉升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吳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2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1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晉升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張某:與前期在第四批通報的案件三至案件七合併處理論文。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終身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終止或撤銷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財政性資金支援、相關學術獎勵和榮譽;10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及版面費資助。

十一

鄧某某(某省兒童醫院)為通訊作者,陶某某(某省兒童醫院)為第一作者,譚某、柴某、彭某某、鄭某某、傅某為其他作者於2023年7月27日在Immunity Inflammation And Disease期刊發表的論文“Knockdown of KLF5 ameliorates renal fibrosis in MRL/lpr mice via inhibition of MX1 tranion”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編造研究過程、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鄧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晉升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及版面費論文

對第一作者陶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晉升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及版面費論文

對其他作者: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予以科研誠信警示教育論文

十二

陶某某(某省兒童醫院)為通訊作者,鄧某某(某省兒童醫院)為第一作者,譚某、彭某某、鄭某某、傅某為其他作者於2024年10月16日在Renal Failure期刊發表的論文“HDAC6 promotes inflammation in lupus nephritis mice by regulating tranion factors MAFF and KLF5 in renal fibrosis”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編造研究過程、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陶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晉升;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及版面費論文

對第一作者鄧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晉升;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及版面費論文

對其他作者: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予以科研誠信警示教育論文

十三

覃某某(某市第一人民醫院)為通訊作者,彭某某(某市第一人民醫院)為第一作者,宋某某、謝某某、鄭某某、馬某某、辛某某、佔某某、袁某某、陳某某、陶某為其他作者,於2021年9月13日在Biological Research期刊發表的論文“miR-146a-5p-mediated suppression on trophoblast cell progression and epithelial-mesenchymal transition in preeclampsia”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編造研究過程、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覃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終身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終止或撤銷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財政性資金支援、相關學術獎勵和榮譽;10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及版面費論文

對第一作者彭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5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終止或撤銷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財政性資金支援、相關學術獎勵和榮譽;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評審專家等資格;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晉升、評優評先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追回該論文涉及的科研獎勵及版面費論文

對其他作者: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予以科研誠信警示教育論文

十四

羅某某(某市中心人民醫院)為通訊作者,江某(某市中心人民醫院)、蔣某(某省中醫院)為第一作者,嚴某、侯某某為其他作者於2020年9月9日在Neurological Research期刊發表的論文“Propofol ameliorates neuropathic pain and neuroinflammation through PPARγ up-regulation to block Wnt/β-cateninpathway”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羅某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學術團體以及學術、學位委員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5年內暫停招收研究生;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江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學術團體以及學術、學位委員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蔣某、其他作者: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論文

十五

葉某某(某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黃某某(某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為通訊作者,孫某(某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何某某(某大學第二醫院)為第一作者,林某某為其他作者於2024年5月24日在Aging期刊發表的論文“Defining three ferroptosis-based molecular subtypes and developing a prognostic risk model for high-grade serous ovarian cancer”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代寫論文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葉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撤銷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相關學術獎勵、榮譽、職務職稱等;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通訊作者黃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孫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何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暫停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限期整改;3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2年內取消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林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論文

十六

熊某(某市婦幼保健院)、葉某某(某醫院)為通訊作者,連某某(某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向某(某某醫院)為第一作者於2024年1月3日在Current Medicinal Chemistry期刊發表的論文“Single-cell RNA Sequencing Analysis Reveals the Role of Cancerassociated Fibroblasts in Skin Melanoma”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代寫論文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熊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通訊作者葉某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連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向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1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追回涉事論文相關科研獎勵論文

十七

熊某(某市婦幼保健院)、黃某某(某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為通訊作者,高某某(某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連某某(某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為第一作者,趙某為其他作者於2023年5月29日在Translational Oncology期刊發表的論文“The joint role of methylation and immune-related lncRNAs in ovarian cancer: Defining molecular subtypes and developing prognostic signature”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代寫論文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熊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通訊作者黃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高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連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趙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論文

十八

熊某(某市婦幼保健院)、石某(某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為通訊作者,朱某某(署名單位某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現單位某某老年病醫院)為第一作者,劉某某、周某、呂某為其他作者於2024年1月3日在Current Medicinal Chemistry期刊發表的論文“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 of the Diagnostic Model of 7 Gene in Endometriosis”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代寫論文涉“論文工廠”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熊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通訊作者石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3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朱某某: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5年內禁止承擔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資格;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論文

十九

梁某某(某市紅十字會醫院)為通訊作者,王某(某市第一人民醫院)為第一作者,顏某某、石某某、謝某、陳某某、邵某某為其他作者於2022年2月16日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期刊發表的論文“CircRNA PVT1 promotes proliferation and chemoresistance of osteosarcoma cells via the miR-24-3p/KLF8 axis”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梁某某:因違紀違法已被開除公職、解除人事關係,目前處於服刑狀態,故終止調查論文

對第一作者王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取消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學術團體以及學術、學位委員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論文

二十

梁某某(某市紅十字會醫院)、繆某某(某市紅十字會醫院)為通訊作者,謝某某(某縣人民醫院)為第一作者,戴某某、葉某某、陳某某、王某、張某為其他作者於2022年10月22日在Acta Biochimica Polonica期刊發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ERVK13-1 aggravates osteosarcoma through the involvement of microRNA-873-5p/KLF5 axis”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實驗研究資料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梁某某:因違紀違法已被開除公職、解除人事關係,目前處於服刑狀態,故終止調查論文

對通訊作者繆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3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第一作者謝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3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論文

二十一

李某某(某市人民醫院)為通訊作者,劉某某(某省人民醫院)為共同通訊作者,嶽某某(某省人民醫院)為第一作者,徐某某、郭某某、祁某為其他作者於2022年6月2日在Neoplasma期刊發表的論文“Sodium butyrate inhibits oral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proliferation and invasion by regulating the HDAC1/HSPB7 axis”論文。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從“論文工廠”購買論文並由“論文工廠”代寫、代投論文等科研失信行為,論文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對通訊作者李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7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評優評先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通訊作者劉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7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評優評先等資格論文。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

對第一作者嶽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7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評優評先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徐某某:科研誠信約談提醒;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2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評優評先等資格論文

對其他作者郭某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2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2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評優評先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對其他作者祁某: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1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財政性資金支援的科技活動;1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評優評先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論文

來源 國家衛生健康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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