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租房租給高校當宿舍,不妨一試

“這個專案不是公租房嗎?怎麼成大學生宿舍了?”近日,有市民向“有事兒@新京報”反映,北京昌平區一公租房專案搬進了許多在校大學生租房。新京報記者實地探訪發現,確實已有在讀碩博研究生入住人才公租房,且高校一次性打包租走的樓層佔比不小。

人才公租房租給高校當宿舍,不妨一試

▲金河嘉苑小區人才公租房內部,在涉及高校租賃的樓層中,有的房間敞著門,高校學生還未正式入住租房。新京報記者 田傑雄 攝

對此,屬地住建部門回應稱,該情況屬地已知曉報備,且人才公租房用於高校研究生宿舍有屬地政策支援租房。在屬地看來,在讀研究生屬於“駐昌人才”,人才公租房作為研究生宿舍使用,系提前引才留才的舉措。

眾所周知,人才公租房的定位十分明確,主要是為符合條件的人才提供階段性、過渡性的住房保障租房。2012年由住建部發布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也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不得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及其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

在這種政策背景下,將人才公寓轉租給高校用作研究生宿舍,在目前確實還屬於比較少見的“創新”,也不可避免地要面臨“合規性”審視租房。不過,結合該專案的實際情況和更宏觀的背景來看,對這一“創新”做法大可不必輕易否定。

首先,該專案的人才公租房實際處於供大於求的狀態租房。據報道,該專案房源共300套,而過去三年透過稽覈並實際入住的畢業生最多僅114人。那麼,在“專案剩餘房源充足,不會影響正常申請”的前提下,將部分房源劃撥給高校作為研究生宿舍,也算是一種實事求是的“物盡其用”。

從更宏觀層面看,這一做法既契合當前盤活閒置存量資產的總體導向,也有助於緩解高校學生宿舍緊缺的現實難題租房。這方面,已有其他一些地方開展了類似探索,並獲得了政策允許。

如河南鄭州明確,對確因產業發展和企業經營等原因失去建設、分配條件的公租房專案,實行分類盤活處置租房。其中就包括,可盤活調整為扶貧搬遷、棚戶區(危房、城中村)改造、救災、“雙創”基地、文化教育、養老等重大專案的安置用房或週轉用房。

此外,2024年初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強高校學生宿舍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鼓勵高校透過購買、租賃學校周邊的人才公寓、商住樓等社會用房,補充宿舍資源租房

同年,廣東省教育廳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廣東省加強高校學生宿舍建設實施方案(2024—2028年)》,作出了相應跟進租房。北京市住建委也同樣強調,加快推進公租房分配,創新配租方式,提高房源分配效率,用足政策“工具箱”。

那麼,像昌平這樣將富餘的人才公寓租賃給高校使用,也未嘗不是“創新租配方式”的一種有益探索租房。而從屬地政府的角度看,將在讀研究生納入“駐昌人才”範疇,積極利用存量資源來“提前留人”,也有其內在邏輯。所以,綜合各方面的情況而言,這種靈活探索有其現實價值,並且有望實現多方共贏。

當然,這個過程中,相關政策的配套銜接也有待進一步完善租房。比如,這種租賃模式到底屬於“特事特辦”,還是已有明確的政策通道,就需要進一步釐清。同時,如何保障配租過程的公平公正,增強透明度,防止正常申請需求被擠壓,也需要更明晰的制度安排加以規範。

更進一步,隨著社會需求的變化,針對包括人才公寓在內的各類保障性租賃住房,如何包容更多的使用創新,以最大限度提升使用效率,相關政策也不妨與時俱進地作出最佳化調整,既能“物盡其用”,也充分實現住房保障兜底的政策初衷租房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楊許麗

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請與我們聯絡刪除。聯絡郵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連結://haizhilanhn.com/post/63512.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