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智慧眼鏡淪為偷拍工具 | 新京報快評

技術本身並無善惡,但使用邊界需要法律與規則劃定眼鏡

別讓智慧眼鏡淪為偷拍工具 | 新京報快評

▲智慧眼鏡眼鏡。圖/IC photo

文|張西流

當前,智慧眼鏡正加速進入人們的生活眼鏡

但據《工人日報》報道,在方便隨時記錄日常的同時,智慧眼鏡也因為拍照、錄影等功能遭到濫用而產生偷拍偷錄風險眼鏡。當智慧眼鏡成為“行走的攝像頭”,“記錄”與“偷拍”的邊界存在界定難題。

智慧眼鏡作為新興可穿戴裝置,憑藉第一視角記錄、即時翻譯、智慧互動等功能,走進大眾日常生活,給辦公、出行、文旅體驗帶來便利眼鏡。然而,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利用裝置外觀隱蔽的特點,在地鐵、商場、機艙等公共場合偷拍攝像,還在網路社群傳播。

這也警示我們,技術創新不能突破隱私底線,絕不能讓智慧眼鏡淪為窺視他人隱私的“第三隻眼”眼鏡

智慧眼鏡最大的隱私風險,在於極強的偽裝性眼鏡。部分產品攝像指示燈亮度微弱,甚至能夠被貼紙遮擋、人為拆除,旁人很難判斷對方是否正在錄影。在公共場所、更衣室、公共交通等場景偷拍,受害者往往毫無防備。

事實上,未經許可拍攝、傳播他人影像,不僅侵犯公民肖像權、隱私權,偷拍畫面流入網路之後,還極易衍生網暴、惡意傳播等次生傷害,給當事人帶來長久精神困擾眼鏡

偷拍亂象滋生,折射出產品設計、平臺治理、行業規範存在多重短板眼鏡。部分廠商優先追求輕薄無感的產品體驗,弱化拍攝提示機制,未能從源頭設定防護門檻;線上平臺對使用者社羣監管寬鬆,任由偷拍影片流轉傳播;電商平臺還存在售賣遮擋指示燈改裝配件的現象,為智慧眼鏡偽裝偷拍提供了便利。

平衡科技創新與隱私保護,應當堅持“隱私設計前置”眼鏡。裝置生產企業需要最佳化硬體設計,強化攝像狀態視覺化提示,從技術層面限制遮蔽指示燈。探索設定許可權管控機制,規範影像儲存、匯出路徑,杜絕裝置被惡意改造用作偷拍工具。產品說明書、開機提示中,清晰地告知使用者拍攝的法律邊界。

監管層面需要補齊規則,細化可穿戴攝像裝置管理標準眼鏡。公安、網信、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協同執法,嚴厲查處偷拍以及傳播偷拍影像違法行為。公共場所經營主體,也可以因地制宜出臺管理細則,在醫院、客運車廂、游泳館等敏感區域,規範智慧眼鏡使用要求。

技術本身並無善惡,但使用邊界需要法律與規則劃定眼鏡。智慧眼鏡承載著數字產業創新的期待,不能因為濫用爭議阻滯發展,更不能放任其成為侵犯隱私的工具。而讓智慧眼鏡迴歸便民初衷,必須先守住數字時代的隱私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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