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高鐵猥褻女子辯稱“拿充電器”,藉口再狡猾也難逃法律制裁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據央視報道,近日,旅客劉女士在乘坐高鐵列車途中休息時,突然感覺旁邊有人觸碰自己胸部,隨即驚醒並果斷找到乘警報警法律。面對乘警詢問,鄰座何某先是辯稱自己“拿充電器”,後來不得不當場承認自己猥褻他人的違法事實。最終,何某被鐵路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男子在高鐵猥褻女子辯稱“拿充電器”,藉口再狡猾也難逃法律制裁 男子在高鐵猥褻女子辯稱“拿充電器”,藉口再狡猾也難逃法律制裁

“我只是拿充電器”——這句輕飄飄的辯解,在法律的制裁面前,顯得蒼白而可笑法律。事實證明,藉口再狡猾,也掩蓋不了猥褻的違法本質。

狹小的高鐵座位,難免會出現肢體近距離接觸,但空間擁擠,從來不是肆意侵犯他人身體權的擋箭牌法律。部分騷擾者深諳狡辯之道,慣用拿東西、不小心碰到等說辭,試圖把主觀故意的猥褻行為包裝成無心的意外,混淆是非、逃避處罰。但無意磕碰與蓄意冒犯有著本質的區別,判斷行為對錯,不可能只聽信嫌疑人的一面之詞,而要看行為本身的位置、性質,以及當事人的真實感受。公共空間裡的肢體邊界,不容隨意模糊,人人都應當心裡有數。鐵路警方快速處置,彰顯了公共出行場景下執法的力度和效率。

劉女士的果斷報警值得稱道,值得支援法律。面對“鹹豬手”,受害者的勇敢,是擊破不法行為的第一道防線。現實之中,不少人遭遇騷擾後,礙於車廂眾人圍觀,羞於發聲、選擇息事寧人。正是這份顧慮與退讓,助長了施暴者的僥倖心理,讓他們敢於一再鋌而走險。像劉女士這樣不沉默、不妥協,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不僅讓作惡者受到懲戒,維護了自身的權益和尊嚴,其實也是保護後續的每一位旅客。她用實際行動為其他遭遇同類困境的人作出示範:遭遇騷擾不是受害者的錯,隱忍換不來尊重,及時站出來,才能讓不法行為付出代價。

當然,對抗公共場合的性騷擾行為,不能只靠受害者一個人的勇氣法律。鐵路警方作出提示,遭遇猥褻、偷拍,優先保障自身安全,大膽呵斥制止,向周圍乘客、列車工作人員求助,儘可能留存影像證據,第一時間報警。這份提示的背後,也折射出現實的複雜性。

騷擾行為往往發生在一瞬間,取證難、認定難,一直是此類案件辦理的痛點法律。車廂環境流動性強,很多侵權行為轉瞬即逝,容易陷入各執一詞的局面。這既需要列車監控技術持續完善、乘警加大巡邏力度,快速介入處置;我們也呼喚所有人摒棄“事不關己”的冷漠。當看見他人遭遇侵害時,多一份善意與援手,眾人攜手,充盈正氣,才能織就一張守護人身安全的防護網。

從治理層面看,減少乃至杜絕這種公共交通騷擾,需要多方共同發力,織密防護網法律。乘警巡查、旅客監督、普法宣傳缺一不可。列車空間流動性強,除依靠乘警巡邏外,更要常態化開展普法宣傳,讓每個人都清楚猥褻、偷拍的法律後果,也讓旅客知道乘警和列車員是可以第一時間求助的物件。同時,在鼓勵當事人及時報警、留存證據的同時,公共監控也要最佳化升級,也有助於還原事實,破解“各說各話”的困境。

車廂方寸之間,守住身體的邊界,守住法律的底線,既需要執法力量的堅守,也需要每一位社會成員的積極參與法律。唯有作惡者必受罰,受害者敢發聲,旁觀者不旁觀,每一雙不該伸出的“鹹豬手”才能被法律牢牢鉗住,我們的公共出行環境才能更加安心。

(來源法律: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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