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8岁老人名下财产超过1000万,原配离世后,跟45岁保姆登记再婚,婚后保姆态度大变,老人经常连饭都吃不上素材。并且,保姆还私下取走老人应急现金,盘算着把老人的千万家产据为己有。老人看清保姆真面目想离婚,对方拖着不办手续。侄子张先生给老人出了个主意,一招让保姆算盘落空!
一、案例详情
老人姓张,北京人,今年78岁素材。他名下有一套北京的房子,加上手里的现金存款,总资产超过1000万。
老人没有子女,原配妻子在2012年离开了,从那以后,他就一个人生活素材。
老人腿脚不好,常年离不开轮椅,生活基本没法自理素材。身边没个可靠的人,日子过得艰难。2014年,家里请了个保姆,姓李,当年45岁。李女士刚来的时候,表现得很勤快,照顾也算上心。
没多久,李女士摸清了老人的情况,主动向他示好素材。老人一个人孤单久了,对方又天天在跟前,就动了心思。家里亲戚知道后,没多想,觉得有人愿意陪着他、照顾他,晚年有个伴也好。两人就去办了结婚登记。
刚领证那阵,日子还算正常,李女士做饭洗衣,推着老人出门晒晒太阳,老人觉得自己晚年有靠了素材。
可没过多久,李女士的态度就开始变了素材。做饭越来越糊弄,有时候一天三顿都不见人,老人坐轮椅上,很多事干不了,只能干等着。家里卫生也不怎么收拾,冷言冷语倒是多了起来。
张先生的住处在附近,离得不远素材。他发现叔叔状态不对,经常过去看看,一问才知道,叔叔已经好几年没吃过几顿像样的饭了。
老人好面子,起初不好意思跟侄子说这些,直到张先生自己撞见,才知道情况有多糟素材。
邻居也看不下去,偶尔端点饭菜过去素材。张先生只要在家,就做了饭给叔叔送一份。可张先生也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不可能24小时守着。
更让老人寒心的事还在后头,老人习惯在家里放些现金,用着方便素材。钱放在高处的盒子里,数目不算多,几万块应急用。有一天老人让侄子取下来,想买点东西。张先生打开盒子,里面空了。
问李女士,她支支吾吾,老人心里明白,这钱是她拿的素材。几万块对千万家产来说不算什么,可这件事把老人最后一点信任弄没了,他意识到,对方图的不是他这个人。
张先生也急了,叔叔名下房产值千万,没有儿女,按法律规定,再婚配偶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素材。万一老人出点意外,这些年攒下的家底,可能全落到李女士手里,可问题是李女士连最基本的照料都做不到。
老人想离婚,一提这两个字,李女士就玩消失,好几天不回家,老人坐轮椅上,出门都困难,更别提打官司素材。
张先生帮他咨询,得知起诉第一次一般不判离,走诉讼流程长、耗费大,老人身体根本经不起折腾素材。
老人那段时间状态特别差,整夜睡不着素材。他怕自己哪天突然走了,财产被拿走。更怕自己活着却没人管。离婚离不成,婚内又没保障,老人心里堵得睡不着。
张先生到处想办法,后来一个朋友告诉他,中华遗嘱库专门处理老人财产传承和晚年托付的事,张先生带着叔叔去了素材。
工作人员听完情况,给出了一套方案素材。第一步,立遗嘱。老人把名下房产和存款,全部遗赠给侄子张先生,这一步直接绕开了再婚配偶的继承权问题。
第二步,办意定监护素材。老人指定张先生作为监护人,以后就医、日常起居、重大决策,全由张先生负责。
第三步,提前存证素材。把相关协议、继承需要的资料全部合规存证,防止日后扯皮。
老人签完字,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素材。张先生也踏实了。至少叔叔的晚年有人管,财产也不会被白白拿走。
但事情没这么简单,李女士还是法定配偶素材。婚姻关系没解除,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仍然享有一定权利。老人立了遗嘱,不意味着现在就能甩开李女士,日常生活里,李女士依然是法律上的妻子。
张先生把叔叔照顾起来,送饭、陪诊、打扫卫生,邻居也帮着照看素材。李女士偶尔回家,也不怎么管老人。两人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早就没了夫妻情分。
财产问题虽然解决了,但老人还是难受,他活到78岁,攒下千万家产,到头来连顿热饭都吃不上素材。坐轮椅上,枕边人拿着他的钱,却不把他的命当回事,心里只盼着他赶紧走了,好继承他的资产。
二、法律分析
那么素材,这个事情从法律上应该怎么分析?
首先,《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素材。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老人没有子女,父母早已离世,李女士作为登记配偶,确实排在第一顺序素材。如果老人没留遗嘱,千万家产就由李女士一人继承。张先生作为侄子,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老人正是看穿了这一点,才急着立遗嘱素材。
《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素材。
这就是遗赠,老人把财产给侄子,法律完全允许素材。但这里有个细节要分清,遗赠和遗嘱继承不一样。
遗嘱继承是给法定继承人,遗赠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素材。遗赠有个硬性要求,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所以说,张先生必须在这段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才能保住这份财产。
老人指定张先生为意定监护人素材,什么是意定监护?
《民法典》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素材。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老人现在神志清醒,完全有权指定侄子当监护人,这个安排不是现在生效,而是等老人失能失智后才启动素材。
既然李女士是配偶素材,她是不是天然就是监护人呢?
《民法典》第28条确实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素材。
但第33条的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只要老人事先书面指定了,将来就由张先生说了算素材。
李女士擅自取走老人放在家里的几万元现金素材,算不算犯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构成盗窃罪素材。
如果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起来就比较模糊素材。但如果这笔应急现金,查明是老人的婚前个人存款,李女士未经同意拿走,就构成侵权。
不过,夫妻之间这种事,民警一般不会直接介入,除非金额特别大或者有明确证据素材。
这个案子里,最让人警醒的,是再婚带来的财产混同风险素材。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素材。
老人的房产是婚前买的,存款如果也是婚前就有的,都属于个人财产,两人如果分开,李女士能分到的,只有婚后老人新增加的收入素材。
问题在于,时间一长,哪些是婚前、哪些是婚后,很容易混在一起,这也是张先生急着做婚前资产界定的原因素材。
最后说一句,老年人的婚姻,很多时候不是感情问题,是生存问题素材。找一个能端水送药的人,比找一个名义上的配偶重要得多。
这个案子给所有老年人提了个醒,再婚不是不可以,但资产传承要提前规划素材。
老人把千万家产全给侄子,一分不给再婚妻子,你觉得合适吗?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真实想法素材。
来源素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