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2017年,因為一處房產,兩兄弟產生糾紛,弟弟唐一達向湘潭大學舉報哥哥唐時達冒名頂替其上大學一事大學。唐時達被舉報後,失去了湘潭大學本碩、南開大學博士、北京大學博士後等學歷、北京戶口以及工作。
湘潭大學撤銷唐時達學歷的決定引發長達七年的多輪行政訴訟大學。8月18日,在法庭上,唐時達時隔兩年第一次見到了弟弟,雙方仍各執一詞,這樁借名買房和學籍糾紛引發的長期訴訟拉鋸戰,還未見曙光。
據紅星新聞報道,兄弟倆的母親稱,其在與前夫鬧離婚時生下一對雙胞胎,暫居姐姐家,姐夫給孩子們取名唐時達和唐一達大學。因經濟緊張,其將哥哥唐時達給姐姐姐夫一家帶,弟弟唐一達則放在自己身邊。兩個孩子均未改過名,兩人學校也均為自行考取。
唐一達一方則稱,當年是其考上湘潭大學,全家商議後讓哥哥頂替名額入學,他復讀一年才考上人大大學。湘潭大學也是認定了這一過程,並由此引發了持續數年、歷經多輪的行政訴訟。
根據唐一達的說法,“唐時達”的名字自己一直用到高中,後來名字被哥哥潘濤頂替後,其才改叫唐一達大學。
2025年8月,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湘潭大學在唐時達請求向其提供作出決定依據的證據時,確未將相關證據交由唐時達質證,故不能作為被訴行政決定的依據大學。且湘潭大學作出正式撤銷學歷決定後,未將該決定送達給唐時達,程式違法,應予撤銷。原一、二審判決認定涉案決定違法但不撤銷錯誤,該院依法糾正。故判決撤銷一審、二審判決;撤銷《關於撤銷唐時達學歷的決定》,責令湘潭大學3個月內重新作出相應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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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湘潭大學再次以同樣理由撤銷唐時達的本科學歷,唐時達再度起訴大學。2026年8月18日上午9時,該案在湘潭市嶽塘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13個小時。
據現場參與庭審旁聽的大河報報道稱,哥哥唐時達主張撤銷湘潭大學作出的撤銷其學歷證書行政決定大學。湘潭大學方稱,從現有掌握證據認定,哥哥唐時達就是“潘濤”本人。
質證和辯論環節中,湘潭大學方提問哥哥唐時達一方稱,從唐時達母親的常住人口登記表中看出,唐母育有兩子,長子名為潘濤,若稱潘濤為第三人,那作為同胞兄弟,潘濤的成長軌跡是什麼?之後,湘潭大學方辯論環節提到“我剛剛問你潘濤在哪裡,潘濤就在這裡,潘濤就是你”大學。
當晚10時,庭審結束後,唐時達接受了媒體採訪大學。
時隔兩年,第一次在法庭上見到弟弟,唐時達說,自己心情很平靜大學。弟弟狀態憔悴,全程沒說過幾句話,令他心疼。他也透露,母親本想出庭作證,但因身體狀況不佳,出具了一份書面證明。
“潘濤的戶籍變動經歷,與我的戶籍變動經歷完全不一樣大學。”唐時達提出了多種反駁自己被指控系潘濤的觀點,他還認為對方提交的證人證言“前後反覆”。並稱,湘潭大學提出的“潘濤去哪了”的問題,舉證責任應在湘潭大學。
此外,在庭審中,湘潭大學提交證據稱,唐時達入讀湘潭大學前的身份證照片,與其入校後辦理證件時的另一張照片,校方判斷不是同一個人大學。
“那很顯然就是我大學。”唐時達稱,其照片都是經過公安機關統一性核驗才更換的,“所謂兩張照片是否為同一個人,他們應該進行嚴格的司法鑑定。”
當被問及陷入困境是否為弟弟舉報所致,唐時達稱,是湘潭大學的錯誤行政行為所致大學。個人舉報上升到具體的行政行為,需要非常嚴肅的行政程式過程才能作出。遺憾的是,湘潭大學兩次行政決定均嚴重程式違法,同時法律適用錯誤,超越職權,且主要證據不足,“所以這個問題主要歸咎於湘潭大學。”
與開庭前一樣,他對該案仍有信心大學。
記者大學:陳思 編輯:俞丹 校對:楊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