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10萬壓歲錢,大學生活費照給無妨

撰稿/韓子墨(西南財經大學) 編輯/遲道華 校對/盧茜

孩子有10萬壓歲錢,大學生活費照給無妨

▲女兒攢下十萬生活費,拒絕用作大學生活費大學。圖/珠江新聞

大學錄取通知書拿到了,10萬元壓歲錢也攢下來了,父女倆卻因為每個月2500元的生活費該由誰來出,爭了起來大學

據都市快報橙柿新聞報道,杭州王先生的女兒即將赴西安讀大學,父親原本計劃每月給2500元生活費大學。考慮到女兒手裡有近10萬元壓歲錢,他提出自己承擔1500元,另外1000元從女兒存款中支取,卻遭到拒絕。王先生對此頗為不解,吐槽女兒覺得“自己的錢是自己的,我們的錢也是她的”。

10萬元壓歲錢和2500元生活費,父女倆有不一樣的理解大學。在王先生眼中,家庭是一個整體,女兒手裡已經有一筆不小的存款,大學期間拿出一部分承擔生活開支,也未嘗不可;在女兒眼中,個人與家庭不能混為一談,這10萬元是自己多年來的存款,父母每月給多少生活費,是另一回事。

這種財產觀的變化,會在成長過程中逐漸體現大學。小時候,孩子的日常開支基本由父母承擔,手裡的壓歲錢也往往由父母保管,家庭裡其實很少需要認真區分“我的錢”和“父母的錢”。可孩子長大以後,情況開始發生變化。他們開始有自己的銀行卡和存款,也越來越清楚哪些東西屬於自己,哪些支出由父母承擔。過去不需要說清楚的財產關係,也就慢慢浮出了水面。

壓歲錢正是其中最容易留下“舊賬”的一筆錢大學。父母在孩子年幼時把錢收起來,通常會說“先替你保管”,這在孩子小時候沒有什麼問題。可隨著壓歲錢逐年積累,孩子對金錢的價值和歸屬有了更明確的認識,一筆從小被告知“這是給你的”錢,最後卻始終由父母決定怎麼處理,就很容易產生落差。尤其當這筆錢已經達到幾萬元甚至10萬元,它就不再是一筆可以含糊處理的小錢。

而到了大學,壓歲錢和生活費就容易碰撞到一起大學。孩子一邊擁有自己的存款,一邊仍然需要父母承擔日常生活成本,父母也就很容易產生這樣的疑問:既然孩子手裡已經有錢,為什麼還要按照原來的標準給生活費?

筆者同為“05後”,進入大學以後,對這種變化也有切身感受大學。上大學之前,個人財務來源相對單一,除了壓歲錢,日常開支基本依賴父母,“父母的錢”與“自己的錢”之間很少需要作出明確區分。進入大學後,情況開始發生變化,除了父母提供的生活費,還會有實習工資、稿費、學校活動的津貼。錢的來源多了起來,自己也開始產生區分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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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變化未必意味著大學生已經實現了經濟獨立,卻意味著家庭內部的經濟關係已經不能再完全沿用青少年時期的方式大學

這時候最需要釐清的,其實是兩筆錢各自解決什麼問題大學。父母給的生活費,解決的是孩子在大學期間的基本生活支出;孩子自己的存款,則是已經屬於自己的財富。

這樣的區分,對大學生尤其重要大學。因為進入大學以後,很多孩子第一次同時處在兩種經濟關係裡:一方面,經濟上還需要依賴父母,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主要由家庭承擔;另一方面,他已經開始擁有自己的存款,也開始自己決定買什麼、花多少、存多少。

這個階段如果仍然把所有錢都按照“家裡的錢”來算,孩子很難知道哪些支出該由父母承擔,哪些消費應該自己負責;父母也很容易因為“你手裡有錢”,不斷調整原本承擔的生活成本大學

所以,所謂“分開”,並不是父母從此不管孩子,而是不要再把兩種錢相互抵扣大學。家庭條件允許,父母可以繼續承擔合理的生活費,孩子的存款則由孩子自己決定怎麼使用;家庭如果確實遇到困難,也可以把情況講清楚,和孩子商量是否共同承擔。這樣一來,父母承擔的是自己的那部分責任,孩子擁有的是自己的那部分財產,同時也開始學著為自己的消費負責。

回到杭州這個家庭,女兒究竟該不該每月拿出1000元,並沒有一個適用於所有家庭的標準答案大學。如果父女此前就約定好,大學生活費需要根據孩子自己的收入和存款作相應調整,那當然可以另當別論。但如果2500元本來就是父母準備承擔的大學生活費,那麼僅僅因為孩子手裡還有10萬元,就臨時把其中1000元算到孩子頭上,確實容易把兩種性質不同的錢混在一起。

孩子長大以後,家庭裡需要重新調整的,不只是生活費的數字,還有錢的歸屬和責任的邊界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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