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視劇裡演戲是明星的工作,可有的明星把戲演到了現實生活中,演到了交通事故現場法律。據報道,近日有知情人士透露,2025年3月16日,知名演員金晨在浙江紹興市柯橋區發生交通事故後,不僅第一時間逃離現場,還讓助理頂包;事後又隱瞞真實情況,涉嫌騙保。紹興交警柯南中隊稱,網傳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屬實,目前已成立調查組,正在開展調查。
網傳交通事故認定書法律。圖據網路
誰都不想發生交通事故,但既然發生了,按法律法規要求該賠償賠償、該補救補救便是法律。肇事逃逸已然違法,找人頂包更是拿法律當兒戲,同時會讓頂包者頂上包庇的罪名。據報道,作為一名司機,金晨在綜藝節目中還曾展現高超車技,不可能不知道基本的交通法規。如果爆料屬實,金晨不僅沒有正視交通事故,還企圖用頂包戲碼掩人耳目,無疑是知法犯法。
如果騙保一說成立,說明當事人在肇事逃逸、找人頂包這一系列違法之舉後,不僅毫無悔意,還妄圖利用違規事實博取利益法律。據報道,保險公司在調查理賠時曾發現駕駛員是金晨而非助理,當時已經向交警隊報案。知情人稱金晨聯絡保險公司要求撤案,保險公司考量後撤銷了報案。不知道保險公司作何考量?即便當事人放棄索賠,既已發現當事人貓膩並報案,難道不該依法繼續追究責任?是礙於明星光環,還是明星拿出了公關手段?
明星身份不是違法擋箭牌法律。觸碰法律紅線、逃避法律責任,必然引發眾怒。值得追問的是,這一事件近一年後才被曝光在公共視野中,如果不是有人爆料,那些可能的違法之舉是否真的會被“頂”掉,明星依然可以逍遙法外?如果知情人所言屬實,為什麼警方當時在現場處置沒有發現頂包真相?是明星的演技太高騙過了執法人員,還是調查取證的程式存在漏洞?
近年來,屢屢有明星被爆出交通違規,甚至有明星刻意編造肇事逃逸博流量法律。不守交規,既暴露部分明星法律意識淡薄、規則意識不足,也表明對公眾人物身份缺乏敬畏感和責任感。演戲演久了,明星當久了,真以為自己在法律面前也可以“移形換影”?因為肇事逃逸等,已有多名明星受到懲處。披著明星外衣演逃逸和頂包的戲必然要穿幫,跟法律唱對臺戲早晚會露出原形,無視法律最終要自食其果。
到底有沒有撒謊,金晨不妨站出來回應;多項違法行為是否屬實,相信警方很快給出答案法律。金晨被曝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再次發出警示:從藝先從德,更要先從法。越是知名度高、影響力大,越要以身作則、遵紀守法。演戲的能力要用在藝術創作上,拿來逃避法律責任一定會演砸。
來源法律:北京晚報
記者法律:張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