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訊息,1月28日津藥藥業公開資訊顯示,津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徐華、總經理李書箱、副總經理張傑、楊福禎、王福軍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責令改正法律。
詳細違規行為如下法律:
經查,津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津藥藥業”或“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外購技術專案採用制式合同,對對方違約責任的約定不夠明確,合同內容不規範法律。二是未能及時識別部分研發專案的終止風險,導致預付款收回不及時。
處罰決定如下法律:
對津藥藥業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對徐華、李書箱、王福軍、張傑、楊福禎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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