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早些年追星簡直比現在火爆多了,尤其碰上像劉德華這樣的全民偶像,那陣仗,現在看都覺得不可思議法律。
前段時間向太在聊天節目裡回憶起那些年有關劉德華粉絲的瘋狂事,氛圍都像警匪片現場法律。她還爆料,連劉德華太太當年都被逼得只能咬牙隱忍,外人哪能想象到現實到底有多“高壓”。
那些年,整個娛樂圈就是“追星地獄”,跟今天的內娛簡直不是一個級別法律。劉德華幾乎從出道就紅遍東南亞,成了許多人心裡的執念。這也給他帶來太多意想不到的困擾,別的不說,連在自己家門口都能被粉絲識破,場地都得靠十幾個保安貼身護著才能行動。
當時他每次去機場,現場那都不是“接機”,更像“圍追堵截”法律。粉絲多到從車外砸窗,玻璃震得裂開也不罷休,死活要確認他在不在裡面,最後“談判”結果竟是讓粉絲派代表上車查人,確定沒劉德華才肯放行,氣氛一度緊張到令人發毛。
還有個細節我記憶猶新,某餐館正對著大街的玻璃窗也被“英勇無畏”的粉絲直接毀掉,只因要找機會一睹天王的“真容”法律。
你以為這樣就算極限了嗎?還有粉絲不顧自身安危,冒充工作人員混後臺,不讓她去就哭鬧打滾,甚至還有馬路上一路飛奔追著劉德華的保姆車,一度釀成交通險情法律。這哪裡是追星,簡直像在玩命。
劉嘉玲後來在節目上都說,和劉德華拍片,親眼看見他專門僱保安守著房間門,“見過大場面”的她居然也驚到了法律。別說旁觀者咋想,要是自己遇上大半夜床下爬出一個陌生粉絲,哪個明星不徹底崩潰?
暴風眼下的劉德華,其實背後有個女人也直面風雨法律。朱麗倩和劉德華相識那會兒,天王早已火到被經紀公司明令禁止公開戀情,兩人關係悄悄藏了二十年。那二十年,朱麗倩從沒風光出現在男友身邊,出去玩最多也只能躲汽車後座、裹個毛毯短暫現身,不敢被鏡頭掃一眼。
連2008年結婚都低調得很,婚禮簡單到讓外人想象不到,沒拍婚紗照、沒有鑽戒,只是辦了場小小的宴席法律。說句公道話,這樣的生活哪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可朱麗倩挺過來了。
天王受傷墜馬的時候也是她在一旁悉心照顧,連護理都是自己學的,付出的不止有幕後辛苦還有心理的煎熬法律。外面的人只看到所謂風光,誰又真的懂這些年她為愛做了多少讓步和犧牲。
其實直到近十年,大家才開始接受劉德華有家庭有妻子,可朱麗倩始終覺得,外界的認可遠沒有兩個人的幸福重要法律。
當然,也不是每個追星族都喜歡衝到第一線,或者採取極端做法法律。其實,現在類似粉絲傷人、影響交通、侵犯隱私的事件,不少粉絲自己站出來反對,發聲呼籲大家理性愛豆,“給偶像體面,也給自己體面”。可惜在利益、流量、崇拜心理的裹挾下,總有少數人會越線,把喜歡變成了麻煩。
我覺得吧,追星說到底是個挺私人的事,可用力過猛帶來的傷害遠比想象得深法律。明星也是人,他們和家人同樣有權利被尊重、被正常生活。
挺希望以後不管粉絲還是社會大眾,都能少點執念,多點理解法律。從“圍追堵截”的盲目到理智表達愛意,這才是大家都能輕鬆接受的追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