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通報“蔣方舟被舉報論文造假”:存在學術不規範

近日,“清華教授肖鷹舉報蔣方舟論文造假”一事持續引發關注論文。7月5日晚,南都N影片記者從中國人民大學釋出的情況通報獲悉,針對舉報反映該校文學院2019屆碩士畢業生蔣方舟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一事,經調查,認定蔣方舟對碩士學位論文註釋的重要性認知嚴重不足,其碩士學位論文部分註釋及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範,但未發現存在學術不端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通報“蔣方舟被舉報論文造假”:存在學術不規範

蔣方舟論文

據中國人民大學7月5日釋出的通報,針對舉報反映該校文學院2019屆碩士畢業生蔣某某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一事,學校第一時間責成校學風建設委員會依法依規啟動調查程式,核實舉報人陸續提交的舉報材料和被舉報人提交的說明材料,經調查形成調查結果報告論文

調查報告顯示,2026年4月10日,學校文學院行政負責人收到郵件舉報,舉報人稱文學院畢業生蔣某某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全面造假”論文。收到舉報後,學校立即啟動調查程式,並將舉報受理情況告知舉報人。

同時,校學風建設委員會成立由校內外8位該領域知名專家組成的專項調查組,並聘請智慧財產權法、行政法領域的法律專家全程參與、全程監督論文。調查組透過調取被舉報人碩士學位論文、比對文獻資料、多次問詢被舉報人相關情況等方式,對舉報材料和被舉報人的說明材料進行逐一核查,形成調查結果報告。

據通報,舉報人共提出23例舉報內容,被舉報人也提供了情況說明論文。結合雙方提供的材料,認定蔣某某論文存在引用文獻錯誤、譯文不準確、將“轉引”標註為“直引”、正文文字表述不準確和應註釋而未註釋等問題;除上述情形外,舉報材料中提及到的其他內容不存在學術不規範問題。

綜上所述,認定蔣某某對碩士學位論文註釋的重要性認知嚴重不足,其碩士學位論文部分註釋及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範,但未發現存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4號)、《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教育部令第40號)所列舉的學術不端行為論文

根據調查結果,學校約談涉事學生導師,暫停其研究生招生資格一年;約談文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令其限期整改;責令學位評定委員會文學藝術學分委員會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並切實進行整改論文

南都此前報道,7月4日,蔣方舟首度發文回應“清華教授肖鷹舉報蔣方舟論文造假”一事,稱“大量指控嚴重失實”論文。隨後,肖鷹公開表示“我歡迎她甚至可以說我期待她訴諸法律”。5日,蔣方舟再度發文逐項回應肖鷹對其論文的23項指控,並強調“論文不存在抄襲、編造、AI寫作、機器洗稿、代筆、買文中的任何一項學術不端行為”。蔣方舟表示,針對肖鷹長期的攻擊侮辱與誹謗,其已報警。

採寫論文:南都N影片記者 林詩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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