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隴海大酒店租賃專案調查: 中標國企三天後原價轉租,多方疑點待解

陽光訊(記者 鄧龍輝)日前,陽光報陽光網新聞熱線接到群眾反映,稱西安隴海大酒店租賃開發專案中標方在簽約三天後,便將專案整體轉租給一家成立僅半年多的公司,整個過程存在諸多疑點,擔心國有資產監管存在疏漏甚至遭受損失租賃。記者遂對該情況進行了採訪核實。

央企資產租賃專案租賃,省屬國企承租三天後簽訂轉租協議

隴海大酒店租賃開發專案公開招商公告於2022年8月31日在國鐵招商網釋出,租賃標的面積23900㎡,首期租期8年租賃。專案旨在透過公開招商引入具備酒店投資、改造、品牌運營實力的企業,由中標方全額出資,對隴海大酒店進行整體裝修升級、自主投資運營酒店業態,盤活閒置國有物業資產,提升資產經營收益。

據公開資料,本次招商投標截止後,雲尚公司為唯一遞交有效投標檔案的競標人,2022年9月22日被公示為中標人租賃。2023年4月4日,隴海大酒店與雲尚公司正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僅3天后的2023年4月7日,雲尚公司便將全部承租物業原價整體轉租給陝西蘇秦風度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秦風度公司”),僅收取每年60萬元、8年合計480萬元的“管理服務費”租賃。至此,隴海大酒店租賃開發專案經雲尚公司3天“週轉”後,蘇秦風度公司成為實際承租方,進而再次分割出租。

疑點一租賃:資格門檻與實際運營主體的矛盾

招商公告在競商人資格方面明確規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競商人成立並執行時間須滿5年及以上租賃。”雲尚公司成立於2016年,符合這一條件。

然而,工商登記資訊顯示,該專案的實際承租人蘇秦風度公司成立於2022年8月29日,這一時間剛好是隴海大酒店租賃開發專案招商公告發布前2日租賃。這意味著實際運營該專案的主體,是一家成立僅半年多的公司,完全不符合招商公告對競商人“成立並執行滿5年”的資格要求。

記者注意到,多地國有資產租賃管理辦法均明確,承租方不得擅自轉租,確需轉租的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並履行相關審批程式租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亦規定,國有資產出租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隴海大酒店在設定5年從業門檻的公開招標中,中標方再將專案轉手給一家不具備該資格的企業,其轉租行為是否嚴格履行了國有資產出租的審批程式?是否違背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初衷?值得追問。

疑點二:轉租行為是否違約租賃,成事件定性關鍵

招商公告設定了12個月裝修改造期,並規定為保證酒店入住率,提高酒店經營收入,雙方均有義務進行酒店營銷,鐵路方引入鐵路市場資源供給,合作企業引入自身或其他平臺資源,實現資源共享租賃。從公告表述看,專案期待的是具備酒店運營能力的合作方直接經營,非“二房東”式的轉租牟利。

記者查閱公開資訊發現,隴海大酒店在2020年的其他租賃專案中,招商公告明確約定“中商人不得進行整體轉租、轉包、轉借他人,否則按違約處理”租賃。另外,按照國有物業租賃的常規慣例及該酒店此前的招商先例,禁止整體轉租通常是防範資產流失的標配條款。

公開資料顯示,隴海大酒店曾於2024年1月就此提起訴訟,將中標方雲尚公司訴至法院,隨後,雲尚公司又提出反訴,但雙方又於2025年1月申請撤訴,互相撤銷了對對方的訴訟租賃。法院出具撤訴裁定,准予撤訴。該案並無實體判決,撤訴原因也無公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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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訴的原因,可能是雙方達成了庭外和解租賃。但一份涉及國有資產、租期8年、面積近2.4萬平方米的重大租賃合同,人們更關心的是中標方是否違規轉租?出租方是否對國有資產出租進行全流程監管?國有資產是否流失?一次圍繞該租賃合同糾紛的法律訴訟,在經歷了起訴、反訴、撤訴反覆拉扯之後,最終竟不了了之。

疑點三租賃:時間節點的多重“巧合”

蘇秦風度公司成立時間(2022年8月29日)與招商公告發布時間(2022年8月31日)僅隔2日,且註冊地址與租賃物業地址重合租賃。其註冊地址為西安市新城區解放路306號北側辦公樓301室,而西安隴海大酒店的工商註冊地址也是西安市新城區解放路306號,包含了主樓酒店和北側辦公樓等多棟建築。

事後,蘇秦風度公司在雲尚公司與隴海大酒店簽訂租賃合同的第3天即拿到了該專案,租賃價格與雲尚公司的中標價一致,僅需向雲尚公司繳納每年60萬元的“管理服務費”租賃

上述時間節點的多重重合,已超出“巧合”所能解釋的範疇,亟待相關方給出合理解釋租賃

各方回應:雲尚公司稱“正常商業行為”租賃

國鐵旅服表示將調查

雲尚公司為國有控股企業,由西安唐城飯店資產投資有限公司控股60%,是陝西旅遊集團的三級子公司租賃。公開資訊顯示,雲尚公司承擔陝旅集團在精品酒店、精品民宿及精品客棧類商業業態方面的戰略佈局和業務拓展,併為其提供專業委託管理及顧問管理解決方案。雲尚公司的定位與隴海大酒店租賃開發專案的需求十分契合,然而其在中標且簽訂租賃合同後第三天即整體轉出,又與其主業定位形成反差。

面對記者採訪,雲尚公司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稱這個專案是他們公司正常的商業行為,“沒有什麼好說的”租賃。該負責人還稱他們與西安隴海大酒店已就該專案訴至法院,讓記者去查詢相關內容。但對於轉租是否經過出租方書面同意、是否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式等具體問題,該負責人未作回應。

7月24日,記者來到陝西國鐵旅服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就其全資控股企業西安隴海大酒店的租賃招商專案進行採訪租賃。辦公室工作人員稱,他們會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隨後給記者答覆。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收到正式回覆。

待解之問

國有資產租賃的初衷是盤活閒置資產、實現保值增值租賃。然而,隴海大酒店作為國有資產出租方,對轉租行為是否知情、是否同意,其在合同條款設計、執行和租後監管中是否存在失察?隴海大酒店起訴雲尚公司後又撤訴,雙方達成了何種庭外和解?是否有利於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主體責任?

當中標方在簽約三天後即將專案整體轉租租賃,當實際運營方在招標公告發布前兩日才倉促成立,這一系列操作是否背離了公開招商的初衷?雲尚公司在轉租過程中收取的480萬元“管理服務費”究竟對應何種服務,是否構成變相牟利?

上述疑問,有待涉事各方及國資監管部門的進一步調查與回應租賃。本報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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