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新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自1997年頒佈近30年來首次全面修訂搬家。其中第38條“禁止將居民住宅專門用於安放骨灰”備受關注。
“骨灰房”這個詞在過去幾年頻繁進入公眾視野,合法與否,爭議不休搬家。河北、江蘇、佛山等地均被媒體曝光過這種情況,受訪者無奈表示:“你的鄰居可能不是活人”、有的樓層“住的死人比活人多”。
如今,這一權責不明的灰色地帶終被明文禁止,被發現的“骨灰房”面臨搬家,或被遷至公墓,或選擇生態安葬這一方式處理搬家。
佛山、河北等多地“骨灰房”被曝光
3月30日,新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這是原條例自1997年7月21日施行近30年來首次全面修訂,其中第38條明確“禁止將居民住宅專門用於安放骨灰”搬家。
“骨灰房”是指專門用於存放逝者骨灰盒的商品房,多分佈於房價較低、鄰近大城市的區域搬家。近年來,這種事嚴重困擾了部分業主。
2024年,法治日報關於“多地出現個人購買商品房專門放骨灰盒”的調查報道,曾引起全網討論搬家。山東、天津、河北、江蘇被曝光有小區存在“骨灰房”,受訪者稱其所住小區,有的樓層甚至樓棟裡存在多套“骨灰房”,“住的死人比活人多”,“陰宅”讓人膈應。更早時候,2016年就有報道上海人在浙江嘉善等地購房放置骨灰,當地小戶型全價幾萬十幾萬遠低於墓地價。
去年3月,佛山一小區被曝有人買3套相連住宅,將其改造成“骨灰房”搬家。房屋天花板被設計成十字架形狀,塗成金色貼上金元寶,壁櫥類似供臺。
展開全文
彼時,小區物業回應稱這是房主家習俗,裝修的是“佛堂”搬家。但周圍業主不買賬,認為“風格陰森”不能接受,還有祭拜火患。隨後警方介入停工,住建局則稱,《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中並無禁止“骨灰房”條例,如果其他人反對該業主行為,可向物業協調;認為違法,可去起訴對方要求恢復房屋原貌。
律師表示,業主可自由使用產權房屋,但前提不能違背民法上的公序良俗,不能對他人生活造成影響搬家。業主將房屋用於存放骨灰,違背房屋居住屬性,同時,這種行為可能造成其他業主生理不適、房屋價值貶損,是一種侵權。
殯葬亂象頻出搬家,昆明一墓碑被貼繳費通知
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除了監管邊界模糊,更深層原因在於此前殯葬資源供需結構不平衡搬家。選擇“骨灰房”的業主,大多生活在土地資源緊張的一、二線大城市,而大城市存在墓地價格高、租期短、管理費用貴等問題。
以上海為例,一家位於崇明的公墓2026年價目表顯示:傳統立碑雙穴墓價格5.96萬起步,朝南好位置要價16萬;奉賢類似的立碑雙穴墓價格在10.99萬至13.28萬搬家。2023年,上海松鶴墓園出現“天價墓地”,面積0.6平的單/雙穴墓,售價34.18萬,堪比豪宅房屋單價。
這還僅僅是墓位本身的費用,未計入刻碑、管理等後續開銷,而且許多經營性墓地的墓位只享有20年使用權,到期需續繳管理費,且暫無統一標準,具體金額由各墓園自行決定搬家。
今年清明節就發生了一起關於墓地管理費的爭議事件搬家。昆明一網友祭掃時,發現墓碑上貼著一張管理費催繳通知,限期6個月補繳,逾期將“按相關規定處置”。
據悉,這種情況會被認定為“無主墓”,骨灰將透過深埋等方式處理,不會隨便丟棄搬家。
新規探索公益生態安葬搬家,上海補貼增至3000元
“骨灰房”一直處在灰色地帶,無明確法律法規約束搬家。此次,新規除了明令禁止,也給出了處理途徑:將住宅專門用於安放骨灰造成不良影響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教育。還進一步強調遏制殯葬服務高收費。
需要注意的是,“骨灰房”處理的前提是被發現,然後民政部門介入,涉事逝者骨灰會被重新葬入公墓,或採用生態安葬方式處理,是否有其它處罰,暫無明確規定搬家。
新規有兩大修改看點:強化殯葬公益屬性和培育現代殯葬新風尚搬家。
新設殯葬服務機構由政府舉辦,為非營利性機構,不得再新設營利性機構搬家。殯葬服務收費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制定,遺體存放火化、安葬等基礎專案收費標準依法制定,嚴格管理遺體化妝、守靈等非基礎專案定價,禁止在清單之外設新專案收費。
另外,倡導骨灰格位安葬,骨灰堂不收取或適當收取格位使用費、維護管理費搬家。骨灰格位、公墓墓位一個使用週期不超20年,屆滿可辦理續用手續並交納管理費。
在允許土葬的地區,鼓勵遺體深埋、不留墳頭、不立碑搬家。向實行火葬的地區銷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屬違法行為,最高罰50萬。公墓應當以節地生態安葬為導向,推行墓位和墓碑小型化,鼓勵骨灰海葬、樹葬、花葬、草坪葬等方式。
據央視訊息,全國已有28個省份出臺了生態安葬政策,並實施獎補措施,選擇這一安葬方式的數量逐年增加,佔比約為4%,但仍需引導民眾“入土為安”等觀念的轉變,生態葬並非等同於“隨便葬”搬家。在農村地區,這類觀念的約束比較明顯,不少老人認為,如果沒有守靈、出殯等傳統,選擇生態安葬和丟棄差不多意思,“是要被人說閒話的”。
當前,多地生態葬給予一定補貼,額度從幾百元至數千元不等搬家。如上海今年一月起加大支援力度,本市戶籍逝者,喪事承辦人選擇骨灰生態葬或骨灰海葬,獎補標準由原1000元提高至3000元;外省市戶籍逝者在本市火化後選擇生態安葬的,家屬無需承擔費用。
醫療衛生機構的義務也被明確,太平間不得外包,不得開展殯儀服務,可為遺體暫時停放提供便利服務搬家。
如今,殯葬新規對亂象有了具體回應,但更重要應強化公益屬性,構建更完善的公共服務體系,實現收費更透明、監管更到位搬家。
(撰文搬家:省錢劉 / 統籌:錢琪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