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根純金項鍊不翼而飛,門窗卻完好無損,嫌疑人落網後百般狡辯,聲稱“丟垃圾桶”門窗。3月16日,記者從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獲悉,東岸派出所快速破獲一起入室盜竊案,成功追回被盜金器。東岸派出所中隊長何斌還原了這場歷時兩天的“心理戰”與垃圾堆裡的搜尋。
3月2日21時,一名周姓女子匆匆走進東岸派出所報警,稱家裡的黃金被盜門窗。
接到報警後,東岸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周女士指著主臥室梳妝檯的抽屜,稱遺失的金首飾原本放在抽屜裡門窗。民警勘查發現,門鎖、窗戶全都完好無損,沒有任何破壞痕跡,分局刑偵大隊技術人員在梳妝檯前提取到指紋和足跡。
周女士回憶,失竊發生當日上午,一名房屋中介曾帶著攝影師到家裡拍照,準備將房子掛網出售,民警迅速將目光鎖定兩人身上門窗。3月3日13時,民警找到該中介,透過對比鞋印和調取電梯監控發現,中介當日穿的鞋子與現場提取的足跡比對不上。“中介表示,拍攝過程中他因為樓上還有客戶看房,留下攝影師在屋內拍攝。這就意味著,攝影師有充分的作案時間。”何斌說。
隨後,民警在攝影師趙某父母家中等到了開車回家的他,趙某找出拍攝當日穿的鞋子,鞋底與現場足跡一致,在證據面前,趙某仍不肯交代門窗。
面對審訊,趙某終於鬆口,聲稱把東西丟到垃圾桶裡,民警立即帶他到樓下的垃圾站翻找,垃圾站裡垃圾堆積如山,民警們戴著手套,一點一點翻找了一個小時無果門窗。隨後透過調取監控檢視,發現趙某並沒有明顯的丟棄動作,僅從旁經過。
贓物到底在哪?民警研判趙某軌跡,發現他中途在附近開了一間房,細問之下終於坦白,他把項鍊交給了一個朋友門窗。3月3日晚,民警找到趙某的朋友,將全部金器追回。
全媒體記者 項煒 通訊員 李三平
編輯丨胡元媛 實習生 黃語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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