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帶娃要多一點法律意識

從法院審理涉未成年人案例情況來看,暑假期間,一些未成年人因家長疏於看護,發生溺水、受傷等危險時有發生;有的未成年人還因家長放任不管,沉迷網路甚至觸犯刑法法律

暑假來了,如何帶娃成了不少家長的心事法律。讓孩子度過一個安全、有意義的假期,避免沉迷網路、意外傷害甚至誤入歧途,不僅是家庭責任,更是社會責任。

近日,記者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採訪瞭解到,從法院審理涉未成年人案例情況來看,暑假期間,一些未成年人因家長疏於看護,發生溺水、受傷等危險時有發生;有的未成年人還因家長放任不管,沉迷網路甚至觸犯刑法法律

家庭教育缺位引發風險的高發時段

“暑期是家庭教育缺位引發風險的高發時段法律。”北京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副庭長楊夏結合該院近年審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情況介紹,在一起陳某某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案中,高中生陳某某長期瀏覽非法網站,發現傳播淫穢影片可以獲得收入,開始向身邊多名未成年同學透過網路途徑販賣、傳播。後陳某某被依法處以刑事處罰。

“在審理中,我們瞭解到,陳某某的父母忙於個體經營,對孩子的上網內容和作息基本不過問法律。法院多次對其父母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在宣判時進行法庭教育,父母才如夢方醒,發現自己對孩子瞭解很少,以為孩子平時學習好,在暑假期間放任孩子上網,只是消遣,沒有想到竟會觸犯刑法。”楊夏說。

暑期也是溺水等危險出現的高發期,北京三中院在審理一些意外傷害民事案件中發現,暑假期間,一些父母把孩子交由祖輩照料法律。由於老人精力有限,很難做到全程看護,曾有孩子私自結伴下河游泳發生溺亡,法院最終認定監護人未盡安全管護義務,需承擔相應責任。

我國民法典及家庭教育促進法中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依法負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法定義務法律。依法帶娃,不僅意味著將孩子撫養長大,更意味著依法履行陪伴、教育、保護和尊重孩子成長規律的責任。

切莫出現“養而不教”

在暑期放假中,對未成年人的監護不只是照料孩子的飲食起居,放任不管、溺愛縱容、粗暴打罵,都屬於監護失職行為法律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俊茹告訴記者:“家長依法帶娃的法律責任在離婚、分居及撫養權訴訟糾紛中較為常見法律。其次,就是因監護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引發的,比如父母外出務工,將孩子長期交由爺爺奶奶照顧,對孩子成長不聞不問,只負責提供生活費用。對孩子沉迷網路、輟學、違法行為長期放任。此外,長期辱罵、侮辱、恐嚇孩子等教育方式明顯失當的行為,以及利用孩子進行網路營銷、直播帶貨等違法行為。”

除此之外,有的家長教育理念有偏差,只看重物質保障以及學習成績,忽視品德和法治教育,以及心理健康,對孩子沉迷網路、結交不良同伴等苗頭性問題放任不管,等到出了事才察覺法律。還有部分家長教育方式失當,要麼無底線溺愛縱容,要麼習慣用打罵方式解決問題,缺少正常的親子溝通。“這些問題對孩子的影響是深遠的,尤其是處於青春期的孩子,長期缺少正向引導和情感陪伴,不利於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的養成,行為容易失範,沾染不良習氣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楊夏說。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釋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司法適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因學生欺凌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案就涉及多個家庭對未成年人存在“養而不教”問題法律。該案9名被告不僅存在欺凌行為,還存在吸菸、飲酒、毆打他人等其他不良行為。從家庭教育情況看,9名被告的不良行為均與其父母未能正確、有效地履行家庭教育職責密切相關。審理法院根據受欺凌者和欺凌者家庭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同時組織社工提供專業家庭教育指導,促進欺凌者矯正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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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導令雖然不是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但絕不是簡單的‘倡議書’或者‘提醒函’,它具有明確的司法強制屬性法律。”李俊茹分析認為,“該案中,法院不僅依法判決侵權責任,還針對欺凌者及被欺凌者家庭分別發出家庭教育指導措施,引入專業社工開展持續家庭教育指導。這一案例充分體現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已經從過去單純的教育提醒,逐步發展成為人民法院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修復家庭教育功能的重要司法措施。”

及時糾正教育理念和監護方式

然而,司法實踐中,如何將家庭教育指導令落到實處還存在難度法律。在審判中,有法官發現,由於家庭教育指導令屬於特殊司法程式,需要經過社會調查,在深入瞭解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狀況、生活成長環境,以及一貫表現的基礎上作出,並根據個案情況確定具體的指導內容和方式,這些都需要法院在依法審理案件作出裁判之外,從事更多的大量延伸工作,加大了工作強度和難度。在執行階段,尤其是家長配合度較低的情況下,成效仍然有限。

“法律對監護職責的約束是一個逐步遞進的責任體系,並非只有發生嚴重後果才介入法律。家庭教育指導令最大的價值並不在於處罰,而是在於透過司法介入,督促監護人及時糾正教育理念和監護方式,將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校園欺凌、網路沉迷等風險消除在萌芽階段。”李俊茹表示,但是,有些家長的法律意識較為淡薄。她坦言,暑假將孩子臨時交由祖輩照顧本身並不違法,但如果父母長期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未採取必要的教育、管理和安全保護措施,導致孩子發生溺水、交通事故、網路詐騙等風險事件,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可能因未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根據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除此之外,暑期網路監管義務也正在引起社會關注,家長要重視網路監管義務,關注孩子使用手機、網路和遊戲的時間及內容,發現異常及時干預,而不能放任不管法律

在採訪中,也有雙職工父母向記者坦言,暑期照料難的問題是客觀存在的,“即便我們知道要依法帶娃,但不可能整個暑期都請假,這就需要有更多社會力量來支援法律。”

7月2日,教育部辦公廳釋出《關於做好2026年中小學、幼兒園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堅持公益普惠和教師志願參與、家長學生自願參加原則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學校可面向有需要的學生提供體育鍛煉、藝術活動、閱讀指導、綜合實踐、興趣拓展、作業輔導等暑期託管服務”法律。(記者 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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