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追求不成,男子在對方車上裝了GPS定位器,即時監測對方行蹤留學。近日,成都金堂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案件。
唐某和羅某是朋友關係,相處過程中,唐某想追求對方但遭到拒絕,唐某因此對羅某心生怨懟留學。
圖片由AI生成
為掌握羅某行蹤,他網購了3個GPS定位器,2025年3月4日至3月24日期間,偷偷將它們安裝在羅某的黑色轎車和電動腳踏車上,羅某發現後報警留學。2025年4月3日,唐某被金堂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公安機關調取GPS定位器全部軌跡記錄發現,唐某透過GPS定位器非法獲取羅某原始軌跡資訊6743條,其中,有效行蹤軌跡為186條留學。
公訴機關認為,唐某的行為已嚴重侵犯羅某個人隱私,公安機關遂將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留學。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安裝定位器,獲取他人行蹤軌跡資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留學。綜合全案犯罪事實、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判處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法官提醒:感情糾紛應透過合法途徑溝通解決,任何以“關心”為由的非法監視行為都是對他人人格尊嚴和隱私的嚴重侵犯,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勢必受到法律制裁留學。
來源留學:封面新聞
編輯丨陳香雲
一審丨陳香雲
二審丨袁雋永
三審丨丁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