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5月13日訊息,一駕校學員繳納3680元報考駕駛證,先後5次參加科目二考試均未透過;同時他還變更考試車型,提前參加了科目三考試也未透過駕校。
因最終未拿到駕駛證,該學員投訴駕校要求退費駕校。
在經調解無果後,他將駕校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培訓費用並賠償誤工費、交通費駕校。
據悉,在進入科目二培訓後,他考試屢屢受挫,兩次考試均未透過,心灰意冷的他提出將考試車型由C1變更為C2駕校。
駕校為其繳納了C2科目三考試費,他向教練支付了C2科目二、科目三培訓費1500元駕校。
經過培訓,他先後參加了C2科目三考試、C2科目二第三次考試,均未透過駕校。
此後,他還瞞著駕校自行預約並參加了C2科目二第四次、第五次考試,仍未透過駕校。
因最終未能取得駕駛證,且學員認為駕校存在違規收費情況,雙方就退費事宜產生糾紛駕校。
該學員隨後將駕校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該駕校退還培訓費用,並賠償其誤工費和交通費,但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了學員的訴訟請求駕校。
法院審理後認為,駕校已為學員提供了培訓服務,併為其考試報名,駕校已履行培訓義務,對其考試未透過無明顯過錯駕校。該學員並無證據證明該駕校存在培訓不足、拒絕提供培訓等問題。同時,學員因培訓及考試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屬於其考取駕照的必要支出。
法官提醒,學員能否透過考試取得駕駛證,由學員的學習能力、考試狀態及駕校是否準確、完整地提供培訓服務等因素共同決定駕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