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繼續執行,延長至2031年1月27日

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釋出關於延長《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房產

經評估,《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滬財發〔2020〕18號)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31年1月27日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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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市場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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