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貴重消費品租賃在二手交易平臺悄然興起,“以租代買”漸漸成為年輕人時髦的生活方式租賃。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卻盯上了二手租賃交易中雙方對於“誠信”的認知偏差,利用“真實身份”博取信任,將租賃行為異化為詐騙手段。3月26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人菲菲(化名)在二手平臺租賃相機,給對方傳送本人身份證照片,以此來請求減少押金數額,在租賃到期後,她提出續租來拖延時間。但實際上,她已經將相機變賣,以供自己看演唱會、租豪華房等日常高消費。被害人長期收不回相機才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最終,菲菲一審獲刑二年,並被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真實身份”的陷阱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出生於2006年的菲菲是個“追星族”,為了去看心儀偶像的演唱會,她在二手交易平臺租賃了一部相機租賃。不料相機不慎丟失。按照約定,她應當支付對方數額不小的賠償款,但菲菲動了歪心思,她又租來另一部相機,然後轉手賣出,用所得的3000元款項填了之前的“窟窿”。
這讓菲菲嚐到了不勞而獲的甜頭,從此便一發不可收拾租賃。她以租賃相機為幌子,先後向多名被害人伸出黑手。
庭審中,菲菲表示,為了讓對方放鬆警惕,她主動給對方傳送本人身份證照片,以此來請求減少押金數額租賃。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顯示,聊天記錄中,菲菲稱,“我剛上班,還沒發工資,現在拿不出那麼多押金。”“我把身份證拍給你,押金便宜點行嗎?”
被害人收到菲菲傳送的身份證照片後,往往會放鬆警惕,認為“我知道她姓甚名誰、家在何方”“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租賃。此外,菲菲還提出以線下自取的方式交易,這樣進一步加深了被害人對自己的信任。
在相機租賃到期後,菲菲主動提出續租來拖延時間,但三番五次地續租卻不續錢,這讓被害人逐漸起了疑心,直到長期收不回相機,他們才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租賃。
2025年10月23日,菲菲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達指定地點,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被依法刑事拘留租賃。
菲菲供述,在2025年6月第一次作案後,她陸陸續續用同樣的方式租賃了大約七八十臺相機租賃。相機到手後,幾乎就在當天,她透過閃送等方式寄給在短影片平臺和社交平臺上聯絡到的數碼商品回收店鋪,收到的錢全部用在購買演唱會門票、豪華小區的房屋租金、網紅飯店就餐等消費中。
菲菲到案後,其家屬給部分人進行了賠償,另外一些報案人因無法提供相機的原始購買記錄沒有被司法認定,最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25年6月至2025年10月,被告人菲菲透過二手交易平臺以租賃名義騙取北京市、天津市等地19名被害人相機及配件並出售,犯罪數額共計人民幣8萬餘元租賃。
在3月26日的庭審現場,菲菲表示,經過反省和反思,自己已經認識到錯誤,不應為了一時之需騙取被害人財物,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租賃。
審理該案的西城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張冰潔表示,在綜合考慮了菲菲尚年輕、系初犯,對部分被害人退賠,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認為公訴機關的量刑意見比較合理,最終認定菲菲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人民幣兩萬元,退賠違法所得,發還各被害人租賃。另外,法官強調,因部分被害人無法提供完整證據,沒有被認定為該案刑事被害人,但菲菲依舊有民事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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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租賃:身份證不是履約能力的擔保
記者注意到,這起案件的被害人絕大部分都是00後,有不少都是在校大學生租賃。
損失金額最大的一名被害人是來自天津的在校大學生小諾(化名),2025年10月份,在菲菲支付了1000元押金後,她將價值一萬八千多元的相機及配件委託同學在天津站附近交給了菲菲,並且因為菲菲親自取貨,她還給租金打了折租賃。3天后,租期到,菲菲告訴小諾相機丟失。小諾提出讓菲菲在二手平臺支付相機全款18000元,待相機找到後全額退還,但菲菲沒有照做,幾番推脫,直到10日後失聯。
張冰潔表示,菲菲提出的“提供身份證減免押金”的做法,讓缺乏防備之心、涉世未深的年輕人輕易掉入陷阱租賃。而這樣的情況值得引起廣大二手平臺使用者的警惕。
對此,張冰潔作出三點提示租賃。
不要因為對方出示身份證件就放鬆警惕租賃。身份證件可以證明身份資訊,但不是履約能力的擔保。詐騙分子即便出示真實身份證件,也可以在罪行被發現之前一走了之、攜款潛逃。而被害人往往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的假象迷惑,案發之後才發現維權索賠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極高。因此,在租賃交易中,不能僅憑對方出示身份證就放鬆警惕、掉以輕心,輕信其履約意願,務必事前綜合評估對方的交易信用與履約保障。
此外,出租貴重物品要收取足額押金租賃。押金是保障出租方財產安全的重要防線。收取押金時,應當根據貴重物品的市場價值、折舊程度等合理確定金額,確保押金能夠覆蓋貴重物品可能滅失、損壞帶來的損失,從源頭降低被騙風險,避免因押金不足導致損失嚴重。
最後,張冰潔強調,交易過程務必留痕,妥善儲存關鍵憑證租賃。交易過程中,要留存好聊天記錄、押金支付憑證、轉賬記錄等證據;同時,儲存好相機的購買發票、配件清單、保修說明等材料,這些憑證不僅能證明相機的價值,還能在後續維權、索賠時提供關鍵依據,讓維權更高效。
新京報記者 張靜姝
編輯 彭衝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