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曝光:廣東一男子快遞站捅傷村書記,站門口打110報警,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廣東一男子在快遞站捅傷村書記,對方經搶救無效去世,二審法院裁定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快遞。近日,一段監控影片還原了當初案發經過。

影片

男子趁村書記入室取快遞將其捅傷快遞,站門口打110報警稱殺人了

一段6分59秒監控影片顯示,一名騎著電動車的平頭男子在一快遞站門口整理剛取出的快遞,這時一輛黑色奧迪小轎車緩緩駛來,他抬頭看見後揚了下右手,該車停了下來,他上前趴在車窗前交談著快遞。過了一會兒,他回到電動車處繼續整理快遞,這時奧迪車上下來一名穿白衣服的男子,“平頭男”見“白衣男”走進快遞站,從電動車座位下的儲物箱裡取出一把匕首快速跟了進去。不多時,影片中傳來幾聲慘叫,只見“白衣男”用左手捂住頸部走了出來,上身有血,“平頭男”被一穿灰色T恤的男子反抱著扭出門外,門口處一名紅衣快遞員見狀,衝上前去奪過“平頭男”手裡的匕首,與該“T恤男”一道將對方控制住,隨即有人撥打110報警。

監控曝光:廣東一男子快遞站捅傷村書記,站門口打110報警,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監控曝光:廣東一男子快遞站捅傷村書記,站門口打110報警,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監控曝光:廣東一男子快遞站捅傷村書記,站門口打110報警,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展開全文

影片還顯示,治安巡邏車趕到現場,車上下來幾名治安人員,“平頭男”被放開後站在門口用手機撥打110報警,民警趕到現場時,他走上前去舉起右手被當場控制快遞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採訪獲悉,此事發生在2024年7月25日中午1:10左右,地點在廣東省揭陽市普寧市流沙南街道馬柵村一“萊鳥驛站”,“平頭男”叫黃某歡,當地村民,當時55歲,被捅傷的“白衣男”叫黃某其,他自2021年1月起任馬柵村書記、村委會主任,“T恤男”系該快遞站工作人員快遞

事後,揭陽市公安局110警情資訊表證實,當天中午1:24左右,黃某歡報警稱殺人了快遞

搶救

女子前往超市途中給受傷村書記做心肺復甦快遞,村書記因搶救無效去世

相關法律文書顯示,案發當天中午1時左右,當地一名姓謝的女子前往超市經過案發現場時,看到“白衣男”黃某其倒在菜鳥驛站門口,曾在普寧市人民醫院當過護士的她上前檢視,發現他渾身是血、臉色蒼白、瞳孔散大,得知有人已撥打120後,她馬上給黃某其做心肺復甦進行搶救,直到救護車到來快遞

普寧市人民醫院證實,謝女士系該醫院原醫護人員,自2014年8月至2024年1月在該醫院從事護理工作,已取得國家統一組織考試頒發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初級士),即護士執業資格證書快遞

該醫院還證實,當天下午1:39,傷者黃某其被救護車送入搶救室,下午2:47宣告臨床死亡快遞

經鑑定,黃某其符合右季肋區創傷致肝臟破裂大出血死亡快遞

據悉,當時反抱黃某歡並奪刀的“T恤男”被刺傷肩部,鑑定為輕微傷快遞

講述

父親病故母親住院感到焦慮快遞,找村書記開證明未果快遞站遇到後行兇

如今,案發已過去近兩年,近日,黃某歡的妹妹黃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案發前一天凌晨1時左右,因病在廣州住院的87歲父親,被救護車送回老家後去世,當時母親還在普寧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隨後家人給父親辦喪事快遞

黃女士說,案發當天上午9時左右,他們根據當地風俗將父親遺體送到附近一寺廟準備舉行儀式後火化,但需要相關手續,“上午10時左右,我哥先到普寧市社保局列印父親的社保卡資金明細,發現父親的徵地補償款沒有打到卡內,工作人員叫他回村裡諮詢,上午11時左右,我哥去找村書記黃某其,想讓他幫忙開證明以便火化父親遺體並登出戶口,同時想了解那筆款項的事,當天中午12時左右,他沒有找到黃某其就回家了,哪知中午1時左右他去取快遞時遇到黃某其開車也去取快遞快遞。”“案發前父親去世,母親生病住院,我哥曾告訴我說,他睡不好覺,精神壓力較大,很焦慮,沒想到竟發生了這樣令人痛心的事。”

判決

一審稱作案手段殘忍快遞,後果特別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判處死刑

揭陽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2022年,當地馬柵村出臺了一個方案,將該村徵地保留資金為已滿16週歲未滿59週歲的村民進行分配,當時黃某歡的父親已滿59週歲,不在名冊內快遞

案發時,黃某歡取快遞遇到時任村書記黃某其,再次詢問相關情況後,黃某其讓他找村委會文書,他認為遭推諉、刁難,遂萌發殺害黃某其的念頭快遞

黃某歡見黃某其進入“菜鳥驛站”取快遞時,追進“菜鳥驛站”持尖刀捅刺黃某其,後來,黃某其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快遞

該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歡無視法律,因小故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快遞。他犯意堅決,主觀惡性大,作案手段殘忍,後果特別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應予嚴懲。黃某歡歸案後雖然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認罪認罰,但綜合考慮該案的具體情況,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2025年3月31日,揭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稱,經審判委員會討論,被告人黃某歡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賠償黃某其家人約7萬元快遞

監控曝光:廣東一男子快遞站捅傷村書記,站門口打110報警,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二審

自首情節未予認定快遞,稱因猜忌報復村幹部,維持死刑原判

一審宣判後,黃某歡對刑事部分判決不服,向廣東省高階法院提起上訴快遞

他稱,判處死刑量刑過重,請求撤銷原判,依法改判快遞

他稱自己並非蓄意殺人,是情緒積累後義憤殺人,被害人黃某其等村幹部應當對該案的發生承擔責任快遞。他同時還稱,作案後他主動放下兇器在原地待捕,且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等。

他的一名辯護律師提出的辯護意見是,對原判認定黃某歡故意殺人的事實沒有異議,但原判對他判處死刑,屬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快遞

該律師認為,黃某歡的犯罪行為屬於激情犯罪,該案屬事出有因,黃某其對該案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當黃某歡向黃某其詢問時,黃某其推諉責任,致使黃某歡情緒失控而實施犯罪快遞。同時還認為,黃某歡構成自首,110警情報警資訊及現場影片監控均顯示,黃某歡曾自行撥打電話報警並留在原地,證實其即使沒有被他人實際控制也沒有逃跑的企圖,且在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後他主動上前投案,他歸案後一直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據此,依法應認定黃某歡構成自首,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等。

廣東省高階法院審理後認為,經查,根據手機通話記錄,黃某歡確係在其他群眾已報警後撥打報警電話,但其當時已被現場群眾控制,客觀上已經不具備逃跑可能,並不屬於作案之後自動投案的情形快遞。黃某歡及辯護人提出有自首情節的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

該院認為,黃某歡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快遞。他因猜忌而報復村幹部,在公共場所持刀行兇,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微傷,犯罪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

今年7月10日上午,廣東省高階法院宣判稱,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快遞。”

▌來源快遞:華商報大風新聞 記者黃平

▌編輯快遞:韓明霞 校對:劉恬稽覈:丁國彬

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請與我們聯絡刪除。聯絡郵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連結://haizhilanhn.com/tags-%E6%9C%A8%E5%81%B6.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