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程式碼會計:603619 證券簡稱:中曼石油 公告編號:2026-039

中曼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會計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中曼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釋出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9號》、《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0號》的相關規定進行的會計政策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審議會計

●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會計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9號》(財會〔2025〕32號,以下簡稱“解釋19號”),規定“關於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中補償性資產的會計處理”、“關於處置原透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取得子公司時相關資本公積的會計處理”、“關於採用電子支付系統結算的金融負債的終止確認”、“關於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量特徵的評估及相關披露”和“關於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工具的披露”等相關內容,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會計

2026年6月4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0號》(財會〔2026〕7號,以下簡稱“解釋20號”),規定“關於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量特徵的評估”、“關於貨幣缺乏可兌換性時的會計處理及相關披露”等相關內容,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會計。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釋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釋規定的業務,企業應當根據本解釋進行調整。

按照上述檔案的要求,公司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的變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會計

2、變更前採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會計,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

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會計

3、變更後採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公司將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9號》及《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0號》要求執行會計。除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外,其餘未變更部分,仍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後續釋出和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展開全文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會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當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特此公告會計

中曼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8月7日

證券程式碼會計:603619 證券簡稱:中曼石油 公告編號:2026-038

中曼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26年7月對外擔保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會計

重要內容提示會計

● 擔保物件及基本情況

● 累計擔保情況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保的基本情況

中曼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中曼石油”)本次為中曼工程香港向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申請15,000萬元人民幣銀行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會計。截至目前,公司為中曼工程香港提供的擔保餘額為38,132.67萬元人民幣。(不含本次擔保)

(二)內部決策程式

公司已分別於2026年4月13日和2026年5月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2025年年度股東會,審議透過了《關於預計公司2026年度對外擔保額度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6年4月15日在指定資訊披露媒體上釋出的《關於預計公司2026年度對外擔保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26-017)會計

本次擔保金額在預計額度範圍內,無需另行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審議會計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中曼石油工程技術服務(香港)有限公司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與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簽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主要內容如下會計

1、保證人名稱會計:中曼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名稱會計: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3、債務人名稱會計:中曼石油工程技術服務(香港)有限公司

4、主債權金額會計:15,000萬元人民幣

5、保證方式會計:連帶責任保證

6、保證期間:本合同項下主債權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會計

7、保證範圍:本合同前述被擔保主債權的本金,以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主合同項下應繳未繳的保證金(如有)、承諾費(如有)、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律師費、擔保物處置費、過戶費、差旅費、債權人[乙方或乙方所代表債權銀行]墊付的稅或費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乙方或乙方所代表債權銀行)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會計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中曼工程香港向銀行申請貸款業務提供擔保支援,是為了滿足其生產經營需要,保障其業務持續、穩健發展會計。被擔保物件具備償債能力,不會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本次被擔保方中曼工程香港為全資子公司,且公司對上述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權,擔保風險處於公司可控範圍內。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2025年年度股東會審議透過了《關於預計公司2026年度對外擔保額度的議案》會計。全體董事一致認為:公司對外擔保事項有助於公司各業務板塊日常經營業務的開展,符合公司的整體發展需求。各擔保物件生產經營情況穩定,擔保風險可控,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目前,公司對外擔保餘額為306,709.13萬元(不含本次擔保),佔本公司2025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71.04%;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1,033,709.13萬元(包含已批准的擔保額度內尚未使用額度與擔保實際發生餘額之和),佔本公司2025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239.41%會計。擔保物件為公司下屬全資子/孫公司。本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

特此公告會計

中曼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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