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6月18日,太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6811)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B(2)及13.51(2)(u)條發出公告,披露其獨立非執行董事黃紹開涉及香港證監會的法律行動法律。
據公告引述的證監會新聞稿,證監會已針對泰加保險(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吳宇展開法律程式,要求其收購公眾持有的股份,並尋求對吳宇及包括黃紹開在內的十名前董事作出取消資格令法律。黃紹開曾任泰加控股獨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確認,該法律程式與集團業務無關,不會對集團業務及營運造成不利影響,亦無損害黃紹開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職責法律。黃紹開正尋求法律意見為相關程式辯護,目前原訟法庭尚未作出判決。集團將持續留意事件進展,適時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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