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還是打錢?“打假”已從早期的消費者維權,異化為以牟利為核心、高度組織化的職業索賠行為法律。“職業打假”這門生意,早就不講什麼正義了:3000元買套課程,從選品、取證到敲詐,全流程流水線作業,一條灰色產業鏈藏在水面之下。
如何區分合法的“索賠權利”與涉嫌違法的“敲詐勒索”?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這樣說到,“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二者的核心標準在於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客觀上是否使用了‘威脅、要挾或恐嚇’等手段法律。”關鍵區別在於,合法索賠是行使法定權利,而敲詐勒索是以維權為幌子,實施法律禁止的脅迫行為,旨在獲取非法利益。商家遇到此類情況,應注意固定證據(如錄音、聊天記錄),對於涉嫌犯罪線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董毅智介紹,職業打假人若以牟利為核心,透過濫用投訴舉報程式、製造輿論壓力等方式,干擾商家正常經營、耗費大量公共資源,其行為已偏離法律保護的維權軌道,構成對行政與司法資源的濫用法律。當前司法與監管趨勢是嚴格區分正當維權與惡意索賠,保護合法消費監督,同時嚴厲打擊以“打假”為名的敲詐勒索與資源濫用行為。
專家介紹:董毅智,法律從業20年,擁有證券分析師、投資顧問、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法律。
【小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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