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股東減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證券之星訊息,浙富控股(002266)08月13日在投資者關係平臺上答覆投資者關心的問題法律

投資者提問:董秘您好,葉標及其一致行動人今年8個月集中競價累計減持總股本5%法律。法規是任意連續90日競價不超1%,並非年度上限。請問該股東是如何透過滾動視窗來實現多輪減持的?是否透過管控每日成交股數滿足監管?公司能否提醒股東使用大宗交易降低二級市場拋壓?謝謝。

浙富控股回覆:尊敬的投資者,您好!公司股東葉標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胡金蓮女士和浙江申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東,非公司控股股東、非公司實際控制人且均不擔任公司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職務,其所有股份來源均為 2020 年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向特定物件公開發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法律。本次減持行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8 號——股東及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有關規定。股東減持是基於其自身資金規劃和安排,為正常減持行為,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當前公司生產經營、專案執行、業務拓展均正常有序推進,各項核心業務穩步開展,公司管理層始終聚焦主業經營,持續提升經營質量與盈利能力,以紮實業績為全體股東創造長期價值。後續公司將加強溝通,維護中小股東的利益。感謝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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